政府要为了公民权利服务,因为政府收了公民的税。说白了,政府是本国公民出钱养的。所以政府得为公民服务。
YouTube平台得为了广告商服务,因为YouTube收了广告商的钱。说白了,YouTube是由广告商出钱养的。所以YouTube得为广告商服务。
总之不就是,谁是自己的金主,就为谁服务。这有什么不对吗?
如果说YouTube收了广告商的钱,却要为公民服务,这不就好像说“人民的军队要忠于党”一样,不是耍流氓吗?
如果说政府收了公民的纳税,因此要为公民服务,而YouTube收了广告商的钱,也要为公民服务,这不是双重标准吗?
类似地,政府收的是本国公民的钱,因此是要为本国公民利益负责,政府没理由为全世界公民负责,尽管他们在同一个地球上。
而YouTube收得的公司给的广告费,因此是要为这些公司负责,而不是为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负责,尽管他们是在同一个国家里。
既然本国政府没有义务对全世界没有给他们纳税的公民负责,那YouTube也没有义务对没给他们钱的公民负责。
YouTube确实有一小部分收入是直接由用户给的。因为有些用户会买YouTube会员。而这一小部分收入也确实为用户利益服务了呀。2020年初YouTube黄标事件,导致一些频道的YouTube广告收入大幅减少,但是会员费的分成照付了呀。
那么如果觉得YouTube限制了用户言论自由,所有人都买YouTube会员不就得了?相比每个人给政府交的税来说,会员费根本没多少。不是很划算吗?
然后就是美国法律的问题。
美国法律里根本没写言论自由。没写。
当时制定法律的人是这么想的:如果我要是直接写“公民有言论自由”。政府就会说了,什么是言论自由,什么不是,是由政府规定的。那不就没有言论自由了吗?
这群人算是有先见之明,因为现在的中国恰恰就是这种情况:言论自由写进法律里,可是什么是言论自由,完全由政府定义。政府只要说某些言论不属于法律里说的那个“言论自由”,就还是可以管制言论。
于是美国的法律是这么定的:政府不能以任何方式管制言论。(哪怕是为了保障言论自由的管制也不行,因为他们就猜到政客肯定会打着保障言论自由的名义,打压言论自由。)
然后现在的问题是,打压言论自由的不是政府,而是私人公司。而政府反而不能管,因为如果美国政府强制YouTube保障言论自由,就违反了“政府不能以任何方式管制言论”的法律。
那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政府自己办一个视频分享平台不就得了?两党各自用纳税人的钱办一个平台,不就得了?可是他们却不这么做。(或者也可以把YouTube转换为国有公司,总之是让YouTube的金主变成纳税人。)
而现在的情况,政府虽然什么都做不了,政府的官员却可以以个人名义,许以重利,私下里让YouTube做有利于他们的事情。如果YouTube平台拿谁的钱,就替谁办事儿,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YouTube又有什么错呢?
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有人雇凶杀人,杀手拿了钱,难道不办事儿吗?这名杀手又有什么错呢?
如果政府无所作为,另一个办法则是用户自己建立平台。如果建站的各种开销是由用户们出的,那自然建立起来的平台理应对用户们负责,也往往确实会对用户们负责。不过建站的开销应该过于昂贵,比每个人都买YouTube会员要贵得多。可那就是你为了自由应该出的钱啊。
该出的钱不出,你该有的自由,自然人家也没理由给你。就好比如果公民都拒绝纳税了,政府还有义务为公民服务吗?自然也就没有了。
比如2020年的YouTube黄标事件,付费买会员的用户越多,黄标对于创作者的影响就越小。可现在用户们指望着稍微对YouTube施压下,就让YouTube把黄标撤了。那用户可以搞这一套,那次也算是成功了。可是,既然用户可以这样,政府的人也可以。他们也可以向YouTube施压,打压他们不喜欢的内容。到头来为了省一点钱,不是自讨苦吃吗?
再举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翻墙软件。迷雾通安全性高,速度也很快,但是特别贵。国内有的翻墙梯子100块就能用一年,但是就会有种种限制,比如有些网站不能访问,有些YouTube频道不能打开,甚至你发言还要担心被抓,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便宜。
Tor倒是可以免费用,但是对于手头完全没有翻墙软件的人,搜索成本也不低。给你100块,你能帮别人仅靠墙内的搜索引擎找到翻墙软件吗?而且就算用上了也特别慢,比收费的梯子慢很多,不可能流畅看看1080p视频,这些还不是因为钱。
迷雾通做成这样子,却还可以用支付宝付款。还不是因为你掏够了钱(支付宝还能赚一笔手续费呢)。这不就是明摆着要你花钱买自由么。
花500元,就给你价值500元的自由。花100元,就给你价值100元的自由。不花钱,就不怎么给你自由。
自由不是免费的,所以你倒是掏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