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共對勞動人民的背叛

作者 王慶民 寫於 二零二六年

從毛澤東時代到今天,中共對“平等”和“反剝削反壓迫”的背叛

中共以戶籍制度與等級化供給待遇為軸,有意制造的幹群、工農、城鄉、地域不平等;對婦女、貧困者等弱勢群體的規訓與壓迫
一、從毛澤東時代到今天,中共對“平等”和“反剝削反壓迫”的背叛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宣稱信奉共產主義,聲稱“反對剝削壓迫”、“為窮苦人說話”、“與不平等做鬥爭”,並提出“官兵平等”、“八小時工作制”、“打土豪分田地”、“婦女解放、婚姻自由”、“打倒吸食人民血肉的地主資本家”、“打倒束縛農民自由的反動保甲制度”、“打爛人吃人的舊世界”、“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會、新中國”等口號。

從1921年到1950年初,中共也確實憑借這些主張平等、反對壓迫的誘人口號,以及其組織能力、統戰能力、軍事和文宣能力,不斷發展壯大,爭取到中國不同身份、多階層、多民族的廣泛支持。它也因此成功的從一個不到百人的小黨,變成有數百萬黨員和數百萬軍隊的龐大政黨,擊敗國民黨及中國其他勢力,顛覆民國政府,成功在大陸執政。而其掌權之後又持續執政了幾十年直到今天。

那麼,當中共成功統治了中國,它是否履行了曾經的諾言,通過其強大的權力和控制力,將這些反剝削壓迫、追求平等的宣傳付諸實踐呢?

從表面上看,中共確實做了一些相關措施。如1949年《婚姻法》的頒布從法律上確立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分配土地給無地少地農民、1951-1953年“三大改造”將農工商均“公有化”等。這些措施看起來是促進了婦女解放、農民“耕者有其田”、工人階級居於“領導地位”、“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但真實的情況,卻並非表面看起來的這樣,甚至真相與表象是相反的。中共背叛了關於反對壓迫、實現平等的諾言,也背叛了被壓迫的弱勢者。而且這並非是一些左翼所認為的在改革開放之後發生,而是在毛澤東時代就已如此了。這體現在中共許多政策細節中,也有一些不為人特別關注的制度,或隱性的制度與規則,加以定型。

中共對於平等、反剝削壓迫宣傳的背叛,非常典型的體現在將中國人劃分為不同身份群體,並對不同群體以不同的態度、待遇、方式對待之。

在毛時代的中國,中國人可以分為幹部與群眾、工人與農民、城市人和農村人,以及不同省市戶籍的人口。而這些群體之間,所處的社會地位、獲得的福利待遇、衣食住行條件、教育醫療資源、各自的生活水平,都是差距懸殊,甚至一者在“天堂”、另一相對者在“地獄”的。

二、幹部與群眾: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懸殊的地位與待遇差別、幹部在物質匱乏年代的豐富“特供”
所謂“幹部”,即是指擔任各種職務、充當黨政軍和基層骨幹的中共黨員。擔任職務的共青團員也可視為中共幹部。他們是中國的統治階層。而“群眾”則是指並非中共黨員身份、處於被領導地位、被統治狀態的平民大眾。當然另外還有民主黨派人士等,但占人口比例極少,可基本忽略。

正如“幹部”一詞的字面意思“軀幹部位”,中共幹部也是中國各領域的主心骨、主導者、特權者。相對於人民群眾,中共幹部在權力、地位、資源分配優先性方面,都處於壓倒性的優勢地位。首先,在職務工資上,幹部就具有明顯優勢。但真正顯示幹部特權和優越地位的,是非工資的各種名目的補貼、特供。

在物質非常貧乏的毛澤東時代,中共幹部獲得了免費的住房、醫療、子女教育保障,日常還得到肉蛋奶、餅幹、時令蔬菜等物質配給。而具體配給的多少,嚴格按照幹部等級劃分和分配。

據楊奎松《五十年代領導幹部的工資住房轎車待遇》等文章所述:

“我們在建立職務等級制度之初,不僅全面拉大官民距離,而且嚴格官階差序標準,通過把其他各種職務行政化,比照官階規定相應待遇,建立起了一套官本位體制。這種不同級別的幹部在工資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標準,極為細致覆雜。幾級以上可以配廚師,幾級以上可以配勤務,幾級以上可以配警衛,幾級以上可以配秘書,幾級以上可以享受何種級別的醫療和療養,包括對不同級別的幹部享受何種檔次和牌子的專車等都有具體規定。”

其中“高級幹部的特權包括取醫療、福利、 保健、住房、商品和服務等一切“消費”,均由國家供給,幾乎不受限額規定,工資只作為其職務收入的象征而已”。“以副食供應為例:八級(部級)以上幹部,(細)糧、魚、肉、蛋等沒有量的限制,基本能滿足全家的需求;而八級至十二級級幹部可以憑一個紅皮“供應證”買到可以滿足基本家人的精副食品和高級煙酒,這些東西在那物質極其匱乏的票證供應年代,對於一臉菜色的普通百姓而言,(細)糧、魚、肉、蛋平時是見不到的。”

在醫療上,中共幹部是各身份群體中最廣泛而真實的獲得免費醫療的群體。所謂“公費醫療”,就是幹部醫療費用均由國家財政負擔。在住房分配、子女教育、養老保障上,中共幹部也得到免費而優質的資源配給。中共在基本資源分配上的優先和豐厚,也讓其在男女婚配、規避風險、購物嘗鮮等更多方面獲得優勢和便利,成為名副其實的“人上人”。而且中共幹部將社會上所有優質資源獲得之後,只剩下相對劣質和稀少的資源,供其他群體獲取。

事實上,早在延安時期,中共就已經有了王實味所說的“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身份等級和配給差別。只是那時物質相對貧乏,以及未掌握國家政權之前以平等主義拉攏人心,特權還相對較淡。而中共掌握全國政權並逐漸穩定後,就不再那麼顧忌批評,而可以為所欲為。

中共幹部不僅在政治領域居於領導地位,也在經濟、軍事、文化等各領域都充當骨幹身份和享受特權。如中共幹部在國有企業擔任管理者,將國家命脈和經濟收益控制在手中;在高校等文教機構,黨幹部決定文教方向和擁有否決權;在中共長期宣稱“官兵平等”的軍隊,幹部享受的待遇也明顯超過士兵,且按照職級高低有鮮明待遇差別。

中共幹部作為中共本身的組成部分,中共利益共同體的成員,又肩負著保衛政權穩定的責任,就獲得了中國最多的資源,在配給制度中居於絕對優勢地位。可以說,中共統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就是以實現和維護中共幹部階層的利益,為根本目的的。

當然,會有人以“幹部擔任重要職位、肩負重任,所以需要更多物質保障,以利於革命事業、國家發展”等理由,為幹部特權辯護。

首先,許多幹部的勞動強度和重要性,並不及普通勞動者。幹部中有大量屍位素餐,上班只喝茶看報,做事官僚主義、敷衍了事的人。他們只是消耗民脂民膏,而並沒有什麼貢獻。真正有貢獻的幹部,也應該接受監督,所得與貢獻真正匹配,而非將特權和各種待遇在不經人民了解和許可情況下授予。

第二,中共及各國共產黨都激烈批判封建和資本主義國家的君主、貴族、資產階級官僚如何享有特權、驕奢淫逸,批評“法不加尊”、“刑不上大夫”等不平等規制。那麼這些傳統貴族階層和官吏,也同樣以自身地位高而肩負重任等理由為特權辯護。共產黨幹部不認可這種辯護,就是雙重標準,認可則是否定了自己的宣傳和主張。

事實上,中共幹部及世界各國列寧式一黨專政下的紅色幹部,確是古代貴族和官僚等特權階層的變體。蘇共和中共的“先鋒隊”理論,就是將自身與群眾剝離、為特權合理化尋找的借口。而在許多方面,包括道德水平和責任心上,許多共產黨幹部還不如傳統貴族。但無論共產黨幹部這些“新貴族”比傳統貴族好還是壞,顯然都背叛了其所公開聲稱的人人平等、反對特權、批判等級制的立場和信仰,也失去了其道德優越性,變成令人唾棄的“騎在人民頭上”的剝削階級。

三、工人和農民:地位不平等、福利差別鮮明的“工農聯盟”,國企“工人貴族”階級的優越與世襲
而另一組對比鮮明的不平等關系,是工人和農民。在宣稱信奉馬列主義的中共看來,工人是比農民要先進的多的力量。馬克思也確實是主張工人階級先進、農民階級落後。但蘇共和中共不僅因為推崇工人階級而強調工人領導地位,還在執政後把工人和農民分成了身份地位、保障待遇相差巨大的兩種不同的階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名義上,工人是國家的主人。而實際上,國家的主人是中共幹部尤其高層幹部集團。但工人的地位和實際權利及獲得的利益,仍然高於另一主要階級農民階層,也高於包括教育文化工作者在內的知識分子。

在毛澤東時代,擁有正式工人身份的人,占到中國勞動年齡人口的13-15%。而同時,還有近80%的中國人是農民,中共幹部和解放軍及其他非工農身份者占約10%。而在合計占中國人口約90%的工人和農民之間,有著巨大的鴻溝。

毛時代的中國工人,不僅在政治上擁有優越的身份,也在權利和福利保障上,相對農民有著顯著的優勢。工人群體居住在公共服務條件較好的城市,自己及家人享受著比較完善的住房、醫療、教育、養老保障體系。一些較大的工廠還有自己的醫院、學校、養老院,甚至自己的警察系統,儼然一種“獨立王國”。更重要的是,這些工人的子女可以幾乎無條件的接替父母,成為新一批工人,繼續享受父輩的待遇。

在物質極度匱乏的毛時代,工人的福利待遇雖然不及中共幹部,但比農民的生活確好了太多。在饑荒年代,工人仍然擁有足夠溫飽的口糧,而種植糧食的農民則成為餓殍。在饑荒較少但物質仍然匱乏的其他日子,農民僅能果腹,而工人可以有瓜果、肉食、蔬菜食用。甚至一些工廠還有汽水這樣的“稀罕物”可以飲用。工人子女可以得到較好的教育、未來接班。自己生病可以被治療,年老也有退休金。

雖然這一切也是微薄的,和同時期西方人、改革開放後的中國富人相比,毛時代工人的收入和保障其實很低,但卻比同時期的農民好許多倍。這種地位和待遇的差別,也直接影響工農之間的相對關系和尊嚴。在當時,殘疾工人也可以隨意挑選農村的漂亮姑娘,後者自願嫁給前者。

只有少數農民因機緣成為正式工人,如同古代科舉考中、“鯉魚躍龍門”。但這種機會是很有限的。除1950年代工業化期間工人數量有所增長,少數農民成為工人,後來20多年里正式在編工人占勞動者比例基本沒有變化,新增工人主要從工人子女中產生。因福利保障負擔加重、工業停滯等原因,中國工業系統還清退過部分原為農民的工人,令這些人重新務農。

另外,毛時代也已經有了“臨時工”等做著非農工作、沒有工人編制、不享有工人福利的群體。這些人基本都是農民以及城市的閒散邊緣人,往往會從事工業原料加工、運輸、工地建設等工作,以及為正式工人做幫工,從雇傭其的政府或工廠獲得微薄的報酬。他們所做的工作勞動強度和貢獻,不亞於許多正式工人。且因“臨時工”沒有福利保障,只按勞動成果支付報酬,所以他們往往比“鐵飯碗”的正式工人更勤奮。但他們沒有正式工人的地位、權利、福利,而與其他農民或城市邊緣人一樣的地位和處境。即便如此,許多農民仍然爭搶這樣的工作機會,因為做“臨時工”收入和舒適度仍然好於做農民。

毛時代中國工人的地位很高,某種程度真的符合了馬克思主義和正統社會主義對工人階級、工業勞動者的應有地位的期待。但這卻是建立在對農民的殘酷剝削之上的。工人階級從被壓迫者成為壓迫者,身份已經悄然發生了蛻變。他們已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勞動者,而是享受特權的“工人貴族”。而大量沒有保障、工資很低的臨時工的存在,也反映了工人的地位和福利並非依照勞動貢獻、而是由官方指定和確認的身份歸屬決定的。這其實違背了馬克思主義主張反對剝削壓迫、主張人人平等的基本立場。

四、城市人和農村人:剝奪遷徙自由、遠惡於保甲制度的戶籍制度;城鄉差別待遇與工農“剪刀差”
毛時代中國的城鄉差距、城里人與農村人的差別待遇,與工人和農民之間的差別,是高度相關和捆綁的。城市人口以工人為主,鄉村則幾乎都是農民。中國民眾根據勞動與生產方式劃分了工人與農民,也根據居住與生活方式分成了城市人口與農村人口。

而城市居民與鄉村居民的差別,不僅體現在具體的生產生活方式上,也通過戶籍制度及戶口簿以正式的方式加以區分和固定。這種固定不僅確定了其說法特征,還限制了其身份轉換和居住地遷徙,將每個居民牢牢固定在特定的居住區域,並基於其身份給予不同的義務要求、權利保障、利益分配。

戶籍制度在中國歷史悠久,古代的“編戶齊民”即是戶籍制度的源頭。但在不同歷史時期,戶籍制度特性和政府對民眾的管理方式不同,有時嚴格有時松懈,有時束縛民眾有時允許自由遷徙。民國時期中國也有戶籍登記制度,但民眾都有自由遷徙權,在福利保障上也並沒有從中央層面設置城鄉與地域差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戶籍登記同時也並沒有限制民眾的遷徙,只對“反革命”等特定群體加以限制、監視、拘捕。

但到了1956年前後,隨著城鄉居民生活差距、福利保障的日益顯著,以及農村因“農業合作化”等導致的貧困化,中共對基層管制需求大大增加等情況變化,中共黨和政府開始建立和強化戶籍制度,並於1958年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這一條例不像《憲法》、《刑法》等那樣隆重和被宣揚,卻對於中國大陸後來數十億人的生活與自由產生著極大的影響。

在《戶口登記條例》和其他戶籍政策出台後,中國人事實上被剝奪了自由遷徙權。雖然名義上中國人仍然可以遷徙,但變更居住地必須得到遷出地和遷入地的單位、社隊、公安機關的批準。同時,相關條例和政策又設定了很高的戶籍遷移門檻,而基層又出於各種原因加碼和刁難,導致戶籍遷移成為極為困難的事情。而不能遷移戶籍則意味著一個人不能在異地長期工作和生活,甚至短期旅行都需要有“介紹信”,否則會被逮捕、刑罰、勞改、遣返原籍。

自由遷徙權是人應有的基本權利之一。人有選擇生活在哪里、從事何種工作、是否可以離開一地前往另一地的能力。這涉及到人是否可以自由的追求更好的生活、遠離危險和損失、獲得更多機會和資源的可能性。而限制甚至剝奪這項權利,也就意味著摧毀了人趨利避害、追求更好生活的能力與機遇。

同時,這也意味著政權更加可以控制和奴役民眾,讓戶籍制度下的人們更難以逃脫剝削壓迫,更難逃亡和反抗,也更易被鎮壓。在1959-1961年的大饑荒期間,許多人正是在戶籍制度束縛、軍警和民兵暴力阻止下,無法逃荒要飯而餓死在家鄉。一些僥幸逃亡者也成為政府所稱的“盲流(“盲目流動者”)”,沒有任何保障而常被抓捕、毒打,慘死。幸運者也只能在無依無靠中淒慘度日,最終不得不回鄉或病餓而死。

與戶籍制度相配合的,還有一套對於城市社區居民和農村公社村民的管理制度。每個區域都有黨幹部、公安人員、民兵等負責,再上層級有派出所、公安局、武裝部、駐軍等,形成了一套嚴密的管制體系。人們想遷移、逃亡、反抗,都會被輕易發現和扼殺。這也正是大饑荒時期許多人餓死也難以逃脫或反抗的重要原因。

中共執政前後都激烈批評國民政府管理基層的保甲制度、指斥保長甲長如何兇惡、“反動”。而中共戶籍制度和基層幹部、民兵、公安人員,其嚴密和殘酷遠勝民國的保甲制度。而基層黨支部、派出所、聯防隊,以及近年的“網格員”,其性質和對民眾的監控約束,也都類同乃至超越了古代和民國的里正、保長、甲長。

戶籍制度還將人們依照身份劃分為權利義務不同的群體,其中城市人與農村人的差別最為明顯。當時的城市人也被稱為“定量戶”,即定期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糧食和副食配給,而農村人則需要自食其力且要上交大量糧食。另外,城鄉居民都要承擔一些公共勞動義務,如修河堤、建水渠、鋪梯田等,但在分配勞動時往往是城里人付出較少、農村人付出更多。這些勞動也都是“義務勞動”,而沒有報酬。

城市人和農村人所獲得的不均衡、不平等,還體現在工農業品“剪刀差”上。所謂“剪刀差”,簡而言之就是由官方控制的全國各商品定價,有意對工業品以較高定價(往往高於工業品本身包含的價值與使用價值),而對農產品以較低定價(往往低於農產品本身包含的價值與使用價值)。這種定價不是基於商品真實價值,也不是源於市場規律,而是通過行政手段強制制定,並有意利於工業、工人、城市居民,而不利於農業勞動者。

這樣,城市工人等工業品生產者、工資較高者,可以以低廉的價格購買到糧食和副食等農產品,而農民則需要支付高昂的價格來購買包括農業器械、衣物、日用品等工業品。於是,城市工人和其他非農人口,生活水平顯著超過了農業勞動者。中國形成了巨大的城鄉差異,城里人與農村人地位和狀態、生活質量、精神面貌的顯著差別。這種差別超出了正常國家公民在制度上權利地位平等情況下,正常的城鄉差別程度,是在行政和暴力手段、戶籍制度下,人為造成的社會鴻溝和人際不公正。

有不少毛左、鄧右、習派,經常批評民國貧富差距社會黑暗面,比如說上海等大城市燈紅酒綠、紳士貴婦、學術大師,農村卻大量缺衣少食的窮人,饑荒下餓殍遍野,城市里也有很多衣食無著的流民,並以此諷刺“國粉(民國派、國民黨支持者)”。這些評論一定程度是事實。

但問題是,取代了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差距、貧富差距,並沒有縮小甚至更嚴重。毛時代北京上海人溫飽基本無憂,文化生活也較豐富,而農村赤貧人口、饑荒中的餓殍,比民國更多。改革開放至今,中國城鄉也還有大量貧困人口,大城市的城中村和打工者也如民國時的流民,農村許多老人無錢養老和看病而自殺。

而且“新中國”不僅存在因為區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差距,還通過制度將城鄉和地域差距固化,農村人在權利和福利上天生就不如城市人。民國不禁遷徙,人們可以自由流動和選擇背井離鄉打拼。民國也沒有全國性的社保等級化制度,中央層面不分戶籍權利和保障一律平等。

毛時代的中共中國卻禁止了農村人自由前往城市,扼殺了千萬人改變命運的機會和可能性。城市戶籍居民得到糧食配給,農村戶籍居民自己種的糧食卻要被強征而不能填飽肚子。直到改革開放後,中國農村戶籍居民才得到民國時農村居民的部分權利,且仍然受到遺留的制度性不平等的負面影響。

不同地域的差別與壁壘:戶籍制度和分配不均、京滬“特權”、全國各省區之間制度性的差異、人為的不平等與隔閡

不同戶籍和居住地的人之間的不平等,不僅體現在城鄉之間,還體現在地域之間。戶籍制度與行政區劃、行政管理制度相合,將全中國數億人(毛時代中國人口在5-8億人)劃分在20多個不同的省級行政區內。

中國並非聯邦制或邦聯制等地方自治權很大的體制,而是單一制的中央集權體制。單一制本來是強調全國整齊劃一,尤其公民權利和社會福利的均一化。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單一制卻頗有特色,即中央集權和地方缺乏自主的同時,又有鮮明的地域壁壘和地域界制度性的不平等。

與城鄉之間類似,不同地域的人們也不能自由流動,遷徙需要獲得批準。部分省份之間的遷徙和戶籍轉移,比城鄉之間的遷徙和戶籍轉移還要困難。而生活在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國人,在物質配給、教育資源、升遷機會等方面,有著顯著的差異。其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斷檔式”領先於其他省市區,東北和內蒙古等地次之,其他地區再次之且也可分為更多檔。

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政治地位獨一無二,又聚集著大量高級幹部;上海是中國最大工商業城市,在中國南方具有壓倒性的優勢地位,也聚集著諸多社會精英。所以這二地在所獲的基本食物配給、醫療、教育、住房等資源上,具有絕對優勢和優先權。

如北京和上海居每人每月可以獲得30斤(15kg)口糧和若幹肉類,且優先獲供給細糧和精肉,也少有拖欠。其他城市居民得到配給的數量、質量、足額度不及京滬,各地農村居民則完全得不到配給。

北京戶籍居民可以相對容易的得到名校雲集的北京各大學的錄取,北京考生在全國重點院校錄取比率超過人口稠密的內陸省份5-15倍。上海戶籍居民獲全國重點高校錄取比例也較其他多數省份高出5倍以上。京滬居民的醫療資源,如人均醫生、護士、床位數也顯著高於其他城鄉居民,也得到更高報銷比例。

而在國共內戰期間對中共支持較多、工業區較大、有重要戰略價值的東北(滿洲)、內蒙等地,當地戶籍居民也獲得了雖不及京滬,但超過沿海和內地其他省份的糧油肉配給,以及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更好待遇。如東北和內蒙考生考入全國重點院校的比例是超過全國平均,是河北河南山西湖北等省份的一倍以上。新疆、西藏等邊疆地區也得到一定政策照顧,如更多物質和收入補貼、更容易的“提幹”機會等。

在大饑荒期間,當全國多數地區都發生饑荒和餓死人事件時,北京、上海卻並未發生餓死人情況,只是物質供給略有減少。而這是建立在中共中央強行調劑糧食和副食品、將饑荒地區存糧運往京滬等地的結果。如大饑荒之前和饑荒期間的四川,在毛澤東的力主、周恩來、鄧小平等人的支持下,四川省委書記李井泉從饑餓的農民那里強征糧食,運往京滬等地。

在《“大躍進”時期四川省大饑饉的特殊成因》一文中,提到自1953年四川就大幅調糧運往外地,且外運糧食數量不斷攀升:

“在逐年大幅增加糧食征購的同時,李井泉最大的“政績”就是外調糧食——這是那個年代對中央的最大支持和貢獻。從1953年開始,四川外調出省的糧食急速攀升,由1953年的52萬噸增加到1957年的290萬噸,7年間增加了5.8倍,成為全國糧食外調第一大省。1957年外調的糧食占全國各地外調糧食的三分之一,而且全都是大米小麥,調運範圍擴大到全國十幾個省和三個直轄市。四川的生豬、食用油等農副產品也大量供應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於是,中央對四川的糧食、食用油、生豬等農副產品嚴重依賴的局面就此形成。”

毛澤東對於李井泉積極征糧和外運,給予很高評價:“只知大公無私,不知大公有私”。而大饑荒期間,700萬至1100萬四川人非正常死亡,包括餓死、病死、病餓而死等。

同樣,安徽、河南、甘肅等地的饑荒,也與強制征收糧食運往外地有關。這些地區在中共治下本來就處於權利地位弱勢、缺乏獨立性狀態,在資源緊張、民生惡化中,不僅沒有得到幫助,還被加倍的“吸血”。他們為全國和京滬等地承擔了各種義務和付出極大代價,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權利和利益。

查看大饑荒時期各省份餓死人數量和比例情況,越是政治弱勢、缺乏獨立性和話語權、內陸漢族聚居的地區餓死人越多,京滬東北內蒙及邊疆等政治地位高、重要性大、獨立性較強、涉及政權穩定和“臉面”的地區餓死人較少甚至未有饑餓死亡現象(僅僅在大饑荒期間出現部分物質短缺)。這與中共的地域劃分、不平等的地域政策、地域之間的壁壘,有著密切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戶籍制度,也阻礙了中國各省區之間的人口流動和經濟文化交流,讓同屬於漢族的中國各地形成不必要的制度壁壘。這也是中共“分而治之”、將權力集中於北京中央政府目的,而有意為之。從中央地方關系看,中共治下的中國不是正常的單一制權力結構,當然也不是聯邦制,而是一種既中央集權、又打散地方、人為制造地域隔閡與不平等的特殊體制。這種體制利於中共中央操控全局,而不利於地方的自主與反抗;利於獲得政策傾斜的地區,不利於被壓制的區域;利於中共權貴階層和各民族體制內精英,而不利於各地尤其內陸漢族農村民眾。

五、幹群、工農、城鄉、地域差別從毛時代形成、鞏固、達到高峰,改革開放之後仍遺留和變形存在,並影響至今
以上所述的這四大差別、等級制度,正是標榜“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解放”、“反對剝削壓迫”的毛澤東時代所建立和鞏固。而且正是毛時代這些差別和等級最為鮮明和嚴酷。在這四大差別之下,還有更多基於身份的分類和差別對待。如包括幹部和貧農的“紅五類”和“地富反壞右”的“黑五類”,以及更多名目繁雜的榮譽和罪名構成的身份差別。

這些等級制度從1950年代初開始形成,1960年前後最為清晰和穩固,“文革”初期等級制受到一定沖擊,但隨之而來的是更加嚴酷的對弱勢身份者的迫害。“文革”也沒有根本性動搖和改變中國不同群體和個人間的地位和待遇差別。可以說,除了1949-1950年年中這很短暫時期,毛時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是等級鮮明、高度不平等、充滿剝削壓迫的狀態。這與毛澤東、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宣傳標榜的完全不同,也是對中共建黨後、共和國建國前的承諾的完全背叛。

諷刺的是,毛澤東還公開提出過要廢除包括城鄉差別、工農差別、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差別的“三大差別”,可實際政策卻是將前兩大差別拉大和固化,第三大差別的“縮差”僅限非體制知識分子,中共幹部作為腦力勞動為主的群體,特權反而越來越多,待遇遠超農民等體力勞動者。這樣的“說一套做一套”,可謂是1949年後中共和毛澤東的常態了。

而1978年“改革開放”開啟後,毛時代的幹群、工農、城鄉、地域差別,反而有所松動和發生變化。具體說來,幹部和群眾的關系變化最小,幹部顯然還是特權階層,民眾繼續處於被統治地位。但改開後幹部和群眾這兩個身份的政治屬性也較毛時代弱化,而更多表現為權力和利益上的差別。換句話說,幹部不再具有某種“神聖”屬性,而只與其身份所擁有的權力有關。

工農、城鄉差別縮小幅度最大,尤其隨著城市化進程和取消農業稅等,工農城鄉差別以不再那麼鮮明。工人、農民、城市、鄉村各自內部及內部不同成員之間的分化,超過了工農間及城鄉間的差別。

如改開後,工人中有一部分仍然是“工人貴族”(主要是國企央企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享受八小時甚至更少工作以及同時優厚的福利;而更多工人是私企普通員工、農民工,加班加點工作,收入偏低又缺乏保障,勞動法對他們的雇主形同虛設。這兩種不同待遇的工人,根本不是一個階級。

而地域差別在改革開放後也有縮小,不同地域之間的人們流動更加便利,戶籍遷移也更為容易。但地域之間的資源分配和保障差別仍然較大。尤其在高考錄取比率、轉移支付分配、各種政策優惠上,仍然根據地域有明顯的差別和利益沖突。

總之,改革開放以後走向資本主義、利益至上的中國,反而弱化了大力宣揚“共產主義”毛時代中國的等級制度。雖然改革開放之後的財富不平等日益嚴重,但制度上的不平等反而有所減輕,民眾有了更多自由和機遇,而少了壓迫和束縛。人們的身份地位也不再那麼的固定和不可逆,而有了更多流動性。

而改革開放以後存在的各種不平等,也有很大一部分正是毛時代遺留的產物。如城鄉和地域差別及相關的不公正,很多都與毛時代建立的城鄉二元體制和地域壁壘有關。戶籍制度這一最大的歷史遺留,仍然深刻的影響著億萬中國人的命運與基本自由。而國企的特權、與民爭利,同樣源於毛時代國有企業的壟斷和優越地位。改革開放前京滬和東北內蒙等地的政策傾斜和獲得資源優先性,改開後至今也得到了保留。

婦女在“新中國”:“半邊天”與父權從屬者的覆雜身份;“婦女解放”的局限與漸行漸遠
中共從建黨到建國,長期都將“婦女解放”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主張,以爭取女性和進步人士對中共的支持。在早年,中共也確實較真誠的主張女性的權利自由、反對壓迫。無論作為共產主義信仰者對女性解放的立場,還是革命政黨反對舊秩序的需要,中共都曾大力推動過婦女事業。毛澤東本人也主張“婦女能頂半邊天”,並批評傳統禮教和夫權壓迫。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第一部法律就是倡導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婚姻法》。許多女性成為中共幹部、產業工人、青年學生。中共的若幹政策和風氣,也有利於女性獲得自由、爭取平等。

但隨著政權的鞏固、中共政策從革命到穩定的需求轉變、男性主導政治軍事經濟的現實,中共的婦女政策發生了悄然但巨大的變化。簡而言之,就是從主張男女平等,到強調男女分工不同、女性相對從屬地位;從主張自由戀愛和婚姻自由,到分配婚姻和阻止離婚;從性開放到性保守;從強調女性自主決定命運,到“聽從組織/單位/公社、服從安排”。

如一份1968年的離婚訴訟案民事判決書,就反映了毛時代官方以“革命”名義,實際上阻止婦女離婚、要女方服從大局,並將女性追求自由斥責為“資產階級思想”: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高民監字第177號

申訴人:史德宏,男,三十八歲,京西礦務局幹部。

被申訴人:遊秀蘭,女,三十五歲,中共湖北省鹹寧地委幹部。

案由:離婚

史德宏和遊秀蘭於一九五一年自由結婚……近幾年來,遊秀蘭的思想起了變化,在婚姻家庭問題上的資產階級思想一度占了上風……

本院認為……至於“沒有感情”,完全是由於遊秀蘭的資產階級思想發展的結果……對資產階級思想必須從各方面進行批判和抵制,決不能讓它自由泛濫,決不能讓它破壞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只要遊秀蘭以“鬥私、批修”為綱,用偉大的毛澤東思想批判和克服自己在婚姻家庭問題上的資產階級思想和行為,雙方的婚姻家庭關系是完全能夠改善和鞏固下去的。

毛主席說:“我們同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思想還要進行長期的鬥爭……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糾紛……必須用階級鬥爭的觀點……堅決地批判抵制資產階級思想。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批準遊秀蘭與史德宏離婚的判決書,找開了感情變化的原因,避過了兩種思想的階級鬥爭,是中國赫魯曉夫的資產階級“唯感情”論的產物……所以這兩個判決書都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據此,本院判決如下:

一、撤銷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67)中民監字第467號判決書和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65)門法民審字第101號判決書。

二、不準遊秀蘭與史德宏離婚。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印)

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這一判決書反映,“革命”、“社會主義”、“階級鬥爭”不僅不再是婚姻自由的後盾,反而成為阻止婚姻自由的借口。而主張婚姻自由,成了“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判決書提到的“社會主義家庭制度”,也正是披著“社會主義”外衣重新強調傳統家庭的重要性,與曾經批判傳統家庭及封建禮教的革命潮流背道而馳。而且本案女方還是中共地方幹部,也仍然被迫服從,普通女性則更弱勢和難以實現離婚自由。

在毛時代,還有一些重大的事件和歷史細節,也能反映中共對“婦女解放”和女性權利的背叛。如為穩定邊疆,中共派遣大批軍隊和民兵駐紮於新疆等地。而又為了穩定這些幾乎都是男性的戍邊者,使用軟硬兼施方式將大批婦女(包括“出身不好”的前國民黨軍政人員親屬、被“改造”的性工作者、城鄉流民女性等)運往邊疆、與男性婚配。而且是由男性按照軍政職務高低,像對貨物一樣挑選女性。這些女性並沒有自主權,而只能聽憑安排。

而在毛時代尤其大饑荒期間,還有大批女性因饑荒被家人或人口販賣者販賣,甚至自己賣身求活。如女作家依娃的《陜甘逃荒婦女血淚史》所述:

1:一個婦女,或者年青未婚的女子,可以賣得100元。其中包括坐火車的路費、夥食、汽車費用等等,人販子除去開銷,最後的“利潤”可能是五、六十元,這在當時是不少的錢。

2:50元~60元不等。更多的陜西男人,鰥夫或者單身男人根本拿不出一百元錢,就是借,那個年月家家緊張人人沒錢,人販子又著急著走。一般來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他把一個婦女從甘肅某縣山村領出來,送到陜西某縣“收貨人”手里,就不會再來打擾他們的生活。於是,50元~60元也能成交,彼此不會吵架鬧事。

3:用糧食交換。有時是家里的父親、兄長,甚至丈夫帶領這些婦女出來,挨家挨戶的詢問,看收留不收留這些婦女、女子。如果有人收留了,討價還價,換上二、三十斤包谷,也不會太多。當時政府不允許糧食私人交易,如果被抓住就會被沒收。

4;一個饃一個媳婦,誰給吃的就跟。一個饃在當時的價格是一塊錢,一個饃就能找一個媳婦嗎?好像是在說笑話。但是逃荒婦女王秀英,77歲,她說:“我的妹子去相親,我說能不能看上,回來給我說一聲。到那家,人家給吃上了一個白面饃,我妹子就不回來了,跟上人家了。”當時只有19歲的李春花說:“下了火車,就有在火車站等女子的人,他領我到食堂,給買了個饃,就花了一塊錢,吃了,我就跟回來了。不說人模樣子好不好,先有個地方住下。”

5:白撿一個媳婦。有些婦女是下了火車,漫無目的的要飯,到一個村子被人收留,就一個饃都沒有了。還有些是在爛廟里、小草房里休息,被村里人領回去,就那麼生活在一起,一分錢都沒有花。白撿了個婆娘。

6:兒女白白送給人。有一些婦女來陜西時帶著四、五個孩子,因為沒有戶口,新的夫家很難養活,她們會把一、兩個娃娃送給別人撫養。“女娃娃有人要,男娃娃沒有人要。”“小的有人要,大的沒有人要,害怕養活大跑了。”送自己的孩子給人家,不得分文,只要求把孩子養活大。娃娃跟母親逃荒出來了,還是不得以送人了。

因為嚴格的戶籍制度,這些婦女逃荒來陜西後不可能在城市找到工作,生活下來,她們唯一的生存之道——嫁給一個陜西男人。

這些血淋淋的事實,都反映了毛時代中國絕不是一些人尤其西方左翼想象的女性得到自由解放的偉大國家,而是充滿著對婦女的禁錮和女性的血淚。至於上層階級的女性所得到的權利自由,那顯然不能代表中國全民。許多中外的左派和毛派批評民國時期自由戀愛、身份高貴、頗有成就、活躍於社會和公共輿論的婦女是“吸食人民血汗的貴婦”,而平民婦女飽受壓迫和貧困之苦。那麼毛時代那少數上層女性又是什麼身份?“新中國”平民女性的惡劣處境又算什麼呢?

另外,中共在對待性問題、對規訓女性行為的態度、LGBT問題等,也可看出中共的保守化。早期革命年代(1920-1930年代)的中共是支持性解放性自由的,但後來逐漸強調婦女對婚姻的義務。在毛時代,城市鄉村還都盛行抓“搞破鞋(婚外情)”。如王小波的《黃金時代》就以此為背景。中共對於女性的個性解放、性自主從提倡和讚揚,到回避和貶損。另外對於同性戀問題,中共也傾向保守化,還冠以“流氓罪”進行迫害。這與左翼反叛傳統、個人解放、同情弱勢和少數群體的立場是相悖的。所以從毛時代的中共已逐漸體現其“形左實右”的保守性。

在中共的定位中,建國後中國婦女的地位,已從“應獲解放的被壓迫者”,變成了“應從屬於父權的順從者”。而“父權”既包括執政的中共,又包括家庭的男主人。婦女群體尤其中下層婦女,成為中共利用發展生產、安撫男性、穩定社會的工具。當然在具體不同時期,中國女性及女權狀況也有變化,近年顯然走向更加保守。如“離婚冷靜期”被寫入《民法典》、女權遭受打壓等。

筆者也並不否認中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女性權利上取得的一些成就,但也必須看到它在婦女解放上的局限、反向行為,以及其治下女性遭受的苦難。中共及其主導的婦女解放運動,確實打擊了傳統禮教、宗族、家庭對女性的束縛,但又以國家政權這個新的“父親”,讓女性繼續在父權壓迫下淪為他者的附屬。

關於中共及“新中國”女權問題及歷史,筆者另外有文章論述,在此就不再詳細展開。僅以以上這些論述和例子,即可說明中共對婦女及婦女解放事業的背叛。

“為窮苦人鬥爭”的“共產主義”旗幟與“社會主義”面具下,利益至上的實用主義和“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主導70餘年:中共治下“新中國”對弱勢者的利用和拋棄、壓迫與剝削
“新中國”的建立,在中共官方宣傳中,是“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三座大山(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主義)壓迫一去不覆返了”、“窮苦人翻身了/盼來希望了”等。可縱觀1949年至今的70多年中國大陸的歷史變遷和國情民情,包括1949-1976年毛澤東執政期間的中國,真實情況與這種宣傳不僅大相徑庭,還有許多完全相反的現實。

在毛澤東時代,窮人名義上得到了很高尊崇,“貧下中農”在當年就是十足的褒義詞,“富人”則是貶義詞。“憶苦思甜”也頗為流行。可同時,當時中國最窮困的人,包括饑荒中的農民、城市流民、“黑五類”等,卻遭受著殘酷的對待。許多貧民百姓被槍斃、活活打死、酷刑虐待致死,活著的窮苦者也遭受無盡折磨。被認為沒有配合中共政策的農民,以及為求生偷拿一些糧食的公社社員,普遍受到各種批鬥和虐待。當時的勞改營、收容所,有大量社會底層人被關押,疾病和饑餓讓他們生不如死,勞教幹部及管理犯人的犯人都很兇惡。

這些弱勢者自己無力發聲,個人經歷幾乎都湮滅在歷史中。只有通過其他人搜集的只言片語信息,才能側面了解這些窮苦百姓的遭遇。楊繼繩的《墓碑》不僅記載了大饑荒的悲慘,也搜集了逃荒農民被抓捕、虐待的信息。而如巫寧坤的《一滴淚》、張先癡的《格拉古軼事》等都回憶了當年勞教機構的殘酷。而莫言、嚴歌苓等作家基於真實歷史改編的文學作品,如《豐乳肥臀》、《陸犯焉識》等,也能為那些受難的底層人做旁證。

如楊繼繩《墓碑》中記載的公社幹部對農民的虐待和造成的死亡:

這份報告介紹,龍王公社人和管區有 3 被人整死,2 人被整殘。貧農社員龔明通因出工不積極,被分支書記罰扣飯 15 天,他饑餓無奈,挖了一些紅苕,被 “洗毛芋子”而成重傷,送回家後上吊自殺。大明管區分支書記廖某,強令有病的社員肖有根從公社背米回管區, 肖走得慢一些,就以“磨洋工”的罪名,輪流三次給肖“洗毛芋子”,第二天,肖上吊自殺。肖父因氣憤不已而死,其妻精神失常,幼子無人照看也很快死亡。1960 年 8 月,土橋管區雙流公社就有五個社員被幹部迫害致死。該社總支委員兼前進管區支部書記吳某,在 1960年一年內就逼死社員兩名, “洗毛芋子”10 多人,扣飯 300 多人,罰款罰苦工 20 多人。又新公社社員周玉明因得腫病,管區主任周某強迫其出工,昏倒在地,而主任反而誣陷他偷吃紅苕,當即毒打,拖回辦公室,第二天即死。據不完全統計,土橋區從 1960 年 1 月到 11月,由於幹部扣飯餓死 8 人,因占小便宜被幹部組織鬥爭、 “洗毛芋子”而後自殺 26 人,被幹部活活打死 2 人。

據不完全統計,長寧縣桃坪公社總支書記、委員、支書與鄉幹部 15 人當中,關過社員的就有 9 人,占 60%。全社夥食團長以上的幹部 441 人當中,扣過社員飯的 212 人,打過人的 19 人,捆過人的 48 人,虐待病人造成死亡的有 31 人。被他們扣過飯的社員不計其數。他們私設勞改隊,私設監獄,不準病人吃飯,強迫病人勞動。碾坎生產隊羅大娘母子 4 人病在床上,10 天不給飯吃,死了 3 人。中壩管理區的勞改隊中有一個叫陳玉秀的 11 歲 女 孩 ,她被迫幹了 5 天 5 夜的活,疲勞過度,口鼻流血而死。大同管理區社員李友成怕扣飯,帶病出工,病倒田間,被擡回後,隊長說他裝病,踢他幾腳,回家即死。

那些在大饑荒中企圖活命的農民,當然也是窮苦人,也符合中共名義上尊崇的“貧下中農”定義。可對於這些人,並沒有看到中共的仁慈,反而中共軍警是非常殘暴對待他們,包括毆打、拘禁、勞改,以及對反抗者的殺戮。

曾經的、未取得全國政權的中共,鼓勵生活艱苦、處於被壓迫境地的人反抗壓迫、“打土豪分田地”、“打倒代表大地主大資本家的國民黨反動派”;而中共掌權後,卻千方百計阻止相同處境的農民和各種窮苦人,把反抗者不分是非和行為緣由的稱為“土匪”、“反革命”,予以無情的鎮壓。

中共對於並未反抗政權、只是逃荒要飯的饑民,即便太多無法全部阻止和拘禁,也會在領導或外賓到來時驅趕離開,以免影響觀瞻。

如“革命聖地”延安在毛時代就有大量乞討者,有外賓到來就會把他們從街上“收容”,等到外賓離開再放出(引自人民出版社《告別饑餓——一部塵封十八年的書稿》):

這些人白天沿街乞討,晚上就露宿在街道兩旁的屋檐下。一天夜間,我們到清涼山上原延安解放日報社門口轉了一趟,只見大門兩側的人行道上,橫七豎八地睡著五十多個要飯的人。幸而時屆盛夏,要在嚴冬那該是何等的悲慘!

可是,沿街乞討、露宿街頭也不是可以“自由自在”的。延安是革命聖地,來此觀瞻的外賓很多,每逢外賓到來之前,公安人員都要一齊出動,將流落街頭的討飯人集中到寶塔山下的收容所里,再遣返回去。

顯然,在中共執政者、各級官吏眼中,黨和政府的面子、國際觀瞻,比老百姓的生命和吃飯的訴求重要。這與其標榜的“為窮苦百姓而鬥爭”、“貧下中農最可敬”完全不符,反而與其批判的“國民黨反動派”、“北洋軍閥”高高在上、踐踏窮苦人、弄虛作假、取悅洋人等頗為相似甚至“更勝一籌”。

中共之所以能奪取中國大陸控制權,曾經正是依靠了來自農村的大量兵員和後勤人員,尤其貧苦農民的支持。中共也說淮海戰役勝利是“支前民工用小推車推出來的”。中共利用了農民而戰勝國民黨、成功執政;執政後又通過壓榨農民得到工業化資本,也養活了中共幹部。但利用了農民、榨幹貧下中農的剩餘價值,這些窮苦人就被中共所拋棄了。舊的被榨幹的窮苦人最終淒慘死去。新的窮苦人又成為政權的廉價甚至無償勞動力,又開始新一輪的壓迫與剝削。

名義上,中共信奉的是為被壓迫者說話、為窮苦人代言的共產主義;實際上卻是利益至上的實用主義和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他們對待窮苦的人,只有利用而沒有真正的愛護。他們對於有“統戰價值”(討好就有利於統治,得罪則容易遭報覆)的勢力和人員,無論日本戰犯、“美帝國主義”總統尼克松、阿爾巴尼亞友人,都可以極盡熱情的招待、不惜代價的示好;對於沒有依靠、任其擺布的中國底層百姓,則任意淩虐和遺棄。哪怕曾經,中共承諾過要給這些中國窮苦地方的窮苦百姓好日子、要打倒壓迫中國人民的帝國主義。

當然,改革開放之後,中共的實用主義和社會達爾文主義更加明顯,中共統治存續成為中共執政集團的核心關切、一切政策的源頭。改開後的中共將共產主義理想束之高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名目下的權貴資本主義成為主導國家發展的真實路線。這時中共對“反剝削壓迫”、“為窮苦人代言”的宣稱越來越少,背叛初心越來越明顯。

一些人因此認為中共是改革開放之後背棄了共產主義、背棄了反剝削壓迫和為窮人代言的初心。但據前面所述可知,從1950年代開始、從毛澤東時代,中共就已經實質上背叛了這些信仰和初心。只是毛時代的中共通過一系列激進政策、紅色宣傳,掩蓋了中共真實的政策、中國覆雜的情況,給許多人(包括親歷者和旁觀者、中國人和外國人)以錯覺。

當然,也確實有一些窮苦出身的人及其家庭,借助中共崛起而成功“翻身”,甚至成為中共高級幹部。這些人從在民國時期的食不果腹,到中共統治後的衣食無憂甚至富貴榮華,確實是從中共受益了。但他們並不能代表大多數貧苦百姓的命運,他們只是蛻變為新的既得利益者,依靠對另外的多數貧苦者的剝削壓迫過上了好日子。他們運氣也比較好,沒有在各種政治運動中家破人亡。但他們的“翻身”、幸福、因中共而得益,顯然不能證明中共真的讓中國勞苦大眾普遍幸福,只能反映其與“打江山後坐江山”的古代造反者本質相同。

對被壓迫民眾和窮苦百姓的背叛、公開宣稱與實際作為的相反:中共的背信棄義和表里不一,造成中國國家命運悲劇與億萬人民的禍難
中共之所以曾經得到中國社會各領域的真實支持,從一個建黨時僅50餘人的小黨,發展壯大到可以統治中國大陸900多萬平方公里上的幾億人民,以及它對中國內外宣稱其合法性、優越性、執政必要性的來源,正是其為窮苦者、被侮辱與被損害者代言,反抗各種剝削和壓迫,建立人人平等新社會的主張和承諾。

可中共在1949年後至今,從整體上及多數具體情況下,顯然背叛了其承諾,許多實際政策和行為與其公開主張的完全相反。中共在政權穩固後,從被壓迫者的代言人轉換為壓迫人民的上位者,窮苦百姓遭受剝削和苦難的來源。只是相對於封建王朝和資產階級國家,這個宣稱信仰共產主義的紅色政權會做一些與前者不一樣的表面功夫和各種新的名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義上是人民當家做主的民主國家,可實際上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國家領導人在內權力階層的產生和輪換,並不由人民決定,而是中共一黨專政和黑箱操作,權力不受監督制約;

中共宣稱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主義“三座大山”壓迫民眾,可中共一己之力就在專制、管制、壓榨程度上超過了“三座大山”的合力,從鎮壓和屠殺異己,到造成饑荒和內亂,以及長期的幹部對群眾的嚴酷管理,比“三座大山”帶來的災難更大、壓迫更深;

國有企業的生產資料和勞動產品名義上歸全體人民所有,可普通大眾並不能無償享受國企產品和對國企進行監督,也並沒有均等機會進入國企就職;中共幹部公開被要求“為人民服務”,實際上是人民為他們服務;

中共批判舊社會官僚和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壓迫、為農民的苦難疾呼,執政後中共以“農業合作化”等名義剝奪農民土地所有權,中共自己成為全國的“大地主”,對農民的糧食和稅款征集比舊社會官僚地主更甚,農民更加窮困;

中共批判古代王朝的官吏衙役和民國軍警特憲對社會的控制、對民眾的鎮壓,保甲體制的邪惡等,說過去全國各族人民都在“大監獄”里,中共卻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無孔不入的控制和管理,還以戶籍制度剝奪民眾自由遷徙權,國家權力滲透到最基層,讓各族人民生活在新式的、更殘酷而難以逃脫的紅色牢籠中;

中共及其支持者將中華民國尤其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描述的一團漆黑,批判國民黨政權專制、腐敗、階級差異、上層富貴而底層窮困,饑荒和戰亂不斷,對外軟弱賣國等,雖有一定根據部分屬實,但中共執政後有過而無不及,且是在二戰後全球和平發展背景下,卻連二戰及二戰前全球普遍貧困動蕩背景下的民國也還不如;

中共推崇工業勞動者,批判舊社會權貴對工人的壓榨,宣稱“工人階級領導一切”,卻只是造就了工人身份的新貴族,讓擁有正式身份的工人淩駕於農民之上,又大規模實行同工不同酬的臨時工制度,改革開放後又制造無數“血汗工廠”和“996”模式企業,與馬克思主義解放勞動者和追求平等的立場背道而馳;

中共對於古代“人吃人”社會里窮苦百姓極為同情、批判那些歧視窮人和弱者的高高在上者,可中共執政後底層民眾更無權利尊嚴,為了黨和領袖的功績面子亂搞農業、虛報數字、造成饑荒,又為了政權穩定和內外觀瞻,寧可暴力阻止饑民逃荒要飯、以“收容”等名義監禁和虐待無依無靠的流民;

中共宣稱要解放婦女、要女性和弱勢群體翻身當家做主,但執政後就更強調婦女服從包括強制婚配在內的各種安排,做國家政權的螺絲釘、男性主導家庭的附屬品,並冠以“革命需要”等冠冕堂皇的名義,壓制女性對權利自由的追求;

……

總之,中共在執政後的許多行為,都與公開的宣傳和執政前的許諾背道而馳,反而與其曾大力批判的邪惡勢力和醜惡行為相一致,且其統治下人與人更加不平等,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壓迫剝削更甚。只是這些醜惡被換上了不同於舊社會的新名目,政權換上了新“馬甲”,更多迷惑性和虛偽性。

當然,中共在執政後也並非完全沒有做任何好事,並非一點初心都沒有保留,也確曾做了一些讓受苦受難的窮苦百姓受益的事,也客觀上打擊了中共之外其他的各種惡勢力。如“愛國衛生運動”促進了醫療衛生體系在基層的普及、婦女解放運動打擊了傳統禮教對女性的規訓,土地改革等政策曾在一定時期促進農民收益和勞動積極性等。改革開放之後,也有一些扶貧開發、民生工程,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法治和文教也有進展。

但這些成就和益處遠不及中共執政帶來的損害,且很多屬於執政者應做的基本義務,有些好政策僅僅短暫進行而後來又轉向壞的方向。這些都讓中共的成就大打折扣,不必對其過譽。在全球進入有史以來最為和平、生產力大發展的20世紀後半葉,中共執政的中國即便縱向比舊社會有進展,和全球尤其歐美、日本、韓國、新加坡、港台等相比,顯然是大大落後了,中國被中共拖累了。

而且,中共最大的問題並不是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落後,而恰恰在於在其宣稱的“反對剝削壓迫”、“解放勞苦大眾”、“人人平等”等方面,其實際行為與官面主張的背道而馳、表里不一、背叛承諾。毛澤東時代中國人被分成若幹等級、貼上標簽記入檔案、人與人不平等現象無孔不入,也是政權對民眾壓迫最沈重的、人民最沒有自由最不解放的歷史時期。而改革開放以來不平等繼續存在,但束縛有所松動,剝削壓迫也變換了具體方式和表現。

有一部頌揚紅軍的話劇《從湘江到遵義》,因其中借由紅軍之口質問當代中國現實的“紅軍十問”,內容頗有政治敏感而具刺激性,導致話劇演出被叫停。而這“紅軍十問”,可謂振聾發聵,諷刺了中共政權(以及許多中共幹部)對曾經理想的背叛:

我們的身體,早已深埋在泥土里!
我們的靈魂,經常在天上會合!
我們仍在牽掛,我們流血犧牲建立的新中國!
我們當年那些夢想實現了嗎?
人民當家做主了嗎?
老百姓都過上好日子了嗎?
還有貪官污吏嗎?
還有人騎在人民的頭上作威作福嗎?
中國人真正站起來了嗎?
我們的黨還記得我們對人民的承諾嗎?
還有糾正錯誤的勇氣嗎?
需要有人站出來的時候,還有人站出來嗎?
還有人像我們一樣,願意為信仰而生,為信仰而死嗎?
長征並沒有結束,我們這個民族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

這“紅軍十問”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前面的陳述和評論,也給出了回答。曾經的中共革命者、紅軍戰士,起碼有一部分是真的有“改天換地”、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會、讓所有窮苦人和被壓迫者得到解放的理想的。這也是許多人不怕犧牲參與革命,為共產主義拋頭顱灑熱血的動力。

經歷千難萬險,中共從弱小到壯大,從邊區窯洞到京畿紅門,從一船之地到擁有萬里江山,紅色革命者成為中國執政者。可他們執政後的行為,背叛了初心、廢棄了承諾,並且給國家民族帶來巨大的悲劇和不可逆的損害,人民遭受禍難和付出慘痛代價,許多人的生命無辜的毀滅。許多暴政披著“階級鬥爭”、“革命”、“反對壓迫”等名義,實際則是在進行剝削壓迫、對人民施以奴役、造成不平等不正義。

中共所作所為,也違背了馬克思主義的核心思想、根本目的。馬克思堅定的批判剝削壓迫,為被侮辱與被損害者代言,追求平等公正與自由解放。中共及世界上其他若幹列寧式共產黨,表面繼承了馬克思主義若幹思想和主張,如公有制、工人至上、反對資產階級等,但卻以各種名目造成更嚴重的不平等不公正、更殘酷的剝削壓迫,更加束縛人民自由和欺淩社會中的弱者。他們有馬克思主義的皮毛,卻沒有馬克思主義的心靈。所以中共的行為是背叛而非繼承了馬克思主義。

執掌權柄、坐擁龐大國土和各種資源、駕馭十幾億人的中共執政集團,在依靠虛假承諾軟硬兼施連打帶騙取得政權後,坐穩了權力寶座,就再也不願意“下去”了,而是千方百計保住政權,不擇手段的維護統治,保障這龐大的食利集團、剝削階級的特權。中共從激進的“革命黨”,到最頑固的“保守黨”,其變化如此巨大,在許多人意料之外;而若深知人性和社會現實,又能明白這在情理之中。人往往是利己自私的,失去制約的勢力也必然腐化墮落。

但無論如何,中共背叛建設人人平等新社會的理想、廢棄為窮苦百姓代言的承諾,搖身一變成為剝削壓迫者,都是不可原諒的。而且中共政權犯下與傳統封建王朝、資產階級政權相同罪惡,如殘虐對待底層、執政集團特權等,中共政權應被加倍的批判。這是因為其表里不一,且正是依靠各種美好許諾爭取到支持和奪取政權,所以對這樣背信棄義者應格外譴責和唾棄。

本文之所以重點講述毛澤東時代的不公不義,是因為改革開放之後的不公正更被廣泛知曉和批評,而毛時代在很多人想象中卻是平等的、有利於窮苦人、平民百姓有尊嚴的時代。但真實情況是,毛時代的不公平更加制度化和殘酷,弱勢群體更無尊嚴,窮苦人更加貧苦乃至溫飽不能滿足、許多人在毛政權暴政下淒慘死去。毛時代也並不是真正的正統的社會主義,那時的中共也已經蛻變。所以本文特意重點強調毛澤東時代的不平等和弱勢者的苦難。

1949年之前和之後的“兩個中共”:從可同情理解敬佩的革命團體,到壓迫人民作威作福的“新階級”,蛻變令人心痛,背叛最為可恥;對於如此重要和耐人尋味的歷史與現實,加強研究和反思特別重要
1921-1949年在野、割據、處於抗爭狀態的中共,雖然也有這樣那樣的缺點甚至罪惡,但也有許多值得敬佩之處。比如確實是為被壓迫的勞動人民抗爭,為弱勢群體發聲,也主張自由民主和軍隊國家化。許多共產黨人,確實有理想和犧牲精神,為信仰、為國家、為人民付出了生命代價。而當時的共產主義革命雖然殘酷和充滿破壞,也是被壓迫者、不幸的人遭受苦難後的反抗、反噬,也是可以同情與理解的。

但1949年之後尤其1950年代初之後上位、執政、大權獨攬的中共,則其本質、主流、80%以上的行徑,都是惡的、壞的、應被批判和唾棄的。這時他們不僅不再是被壓迫者的代言人,還是壓迫人民的紅色特權階級。中共各級幹部享受了其統治的這塊巨大領地上最優質的資源,包括衣食住行、金錢美色,以及許多無法以錢財衡量的服務。留給平民大眾的,只有殘羹剩飯。而幹部之外的中國人,也被按照出身、職業、地域等劃分為不同權利和待遇的群體。舊的社會等級看似消亡了,新的等級制度以冠冕堂皇的名義及各種潛規則出現了,並且在暴力機器為後盾下得以鞏固和難以撼動。

執政後的中共統治集團所作所為,與理想和承諾背道而馳,駕馭國家、管制人民手段的殘酷,勝於其批判和推翻的舊政權、舊社會。在血與火洗禮後出現的,不是充滿光明和正義的美好國度,而是紅色幕布遮蓋的黑暗牢籠。在打倒許多舊的權貴精英後,主宰國家的是換湯不換藥、更加粗俗野蠻的“新階級”。雖然1949以來的中共內部,並非沒有堅持理想與守護良知者,但那顯然是少數。而且每一個中共成員無論是否保有良知,都已經享受了特權,成為壓迫階級的一員和國家統治機器的組成部分。

1949後的中共背叛了1949前的中共,數百萬計的中共幹部背叛了曾經的自己,老年毛澤東也背叛了青年毛澤東。中共也背叛了馬克思主義,效仿了列寧和斯大林,卻又比列寧更加背離社會主義,比斯大林還殘酷無情。中共的背叛和為惡,讓漢族和中國其他許多民族陷入苦難的深淵,許多個體生命被或迅速或緩慢的毀滅。

而其中尤為悲慘的,是那些相信了中共看似誠懇的許諾、“新中國”美好願景的那些中國人。他們實實在在被騙了。這里包括青年進步學生、知識分子、農民、婦女、前民國政府人士、國軍官兵。他們正是聽信中共的統戰宣傳,或加入中共,或充當地下黨提供情報,或參與反國民黨活動,或提供後勤支持,或率兵投誠。而這些人中的大多數,在1949-1976年間都飽受劫難折磨,許多人死去,幸存者也處境淒涼。

他們中絕大多數生前都後悔了,可世上並沒有後悔藥。他們眼睜睜看著自己參與推動建立的、名義上屬於人民、卻只屬於一撮人的政權越來越穩固,自己支持的看起來朝氣蓬勃進步開明、實則陰險歹毒的政治勢力肆無忌憚的壓迫和掠奪。這些人自己也被其所滋養的利維坦先後吞噬,卻已經無力反抗。這些人在中共誘騙下,一步步走入自己挖掘的墳墓中。

嚴謹的說,中共也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是欺騙大眾的心態、以奪取權力後享受特權為目的。比如中共一大及陳獨秀擔任領袖時,怎樣看都是一個充滿理想、希望救民於水火、讓國家民族擺脫內亂外患、讓人民都過上好日子的政治團體。但隨著它的成長、壯大,經歷諸多內部紛爭與外部挫折,在人心的貪欲和錯綜覆雜的國內外環境影響下,逐漸蛻變,變得功利、陰險、暴戾。

而當中共真的打敗各路勢力,從西柏坡走入北京城,主宰了中國大陸億萬人命運、可以對龐大國土上的資源予取予求時,它完成了徹底的蛻變,露出了無情、蠻橫、殘暴的本質。它吞噬了上億人美好而寶貴的生命,將國家民族帶入充滿悲劇的道路,在國際上被長期邊緣和孤立,還讓國人之間喪失信任、社會道德崩壞。中共所作所為也讓其自身墮落,毀壞了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及左翼的願景與聲譽。

中共背叛了關於追求平等、反對剝削與壓迫的理想與諾言,成為這世界上最大的特權集團,其實也並不意外。因為人性就是自私的,社會結構的不平等也是難免的。無論一些人的初心多麼純潔、某些黨派的理想多麼高尚,但經歷了世間的覆雜殘酷,最終取得不受制約和壟斷性的權力時,蛻變和背叛就成為了某種必然,或者說極高概率的事情。古今中外,從農民起義到貴族自我革命,都難免是打倒舊的權貴,迎來新的“人上人”。

而中共的特權、壓迫、制造的不公不義、對窮苦百姓和各弱勢群體的剝削欺淩,比歷代王朝統治者都更應被批判、譴責、推翻。因為中共口口聲聲“為窮人說話”、“解放被壓迫人民”、“新中國人人平等”,並依靠這些吸引了大眾、奪取了政權。而其當權後卻背叛了這些理想和口號,自然比歷朝歷代並未如此宣傳和許諾的統治者更加陰險惡毒、背信棄義。當然,中共從理想主義走向利益至上、中共幹部從不怕吃苦不怕犧牲的革命者,變成腦滿腸肥、作威作福的新貴族,人民被叛賣被戕害,也反映承諾的不可靠、人心的易變、政治的險惡,非常值得人們反思。

而只有真實的民主政治,包括政治多元化、普選、言論和新聞自由、開放包容型制度和社會氛圍,能夠最大程度弱化特權、減少不平等。雖然剝削壓迫和不公正仍然會存在,有人就會有黑暗面,但還是好於一黨專制權力壟斷。未來的中國,當然應該走向民主。

到那時,經歷“轉型正義”和必要清算前提下的中共,也同樣可以與其他黨派和平競爭。或許那時的中共,能部分找回1921-1949年一些真誠的共產黨員的初心,願意真的站在左翼和馬克思主義立場為窮苦和弱勢者發聲、促進社會公平和人際平等。東歐一些在冷戰時一黨專制的共產黨民主化後“社會民主黨化”的變遷,就可以作為某種可資參考的前例。尤其作為在野左翼,共產黨對執政黨的監督和批判往往是很有力的(但若自身執政就很容易蛻化),就像民國時期中共對國民黨及社會黑暗面的激烈而有力批判那樣。如果中共真的願意如此,也算對舊日之惡的一種彌補,對早期理想的追回。

只是,中共斷然不肯放棄權力。因為中共從上到下都“嘗到了權力(好處)的滋味”,再也不肯放棄既得利益。1949年後許多人加入中共,正是為了特權、特殊利益。改革開放後的“入黨者”,更加公開的功利化、黨員間心照不宣。當今的黨員沒有幾個真誠信仰共產主義及相關思想,而普遍就是為了名利、物質欲望。

而且中共背叛了革命理想、殺戮了放棄權力且放下武器的投誠者、壓迫和遺棄了弱勢民眾,也害怕自己放棄權力招致同樣後果、被新掌權者殺戮、被人民報覆。即便有放棄獨裁實行民主的“回頭路”,中共也不願、不敢、不會走。起碼,沒有外力強力推動和壓力,中共斷然不會自行結束專制、實現民主和政治多元化,也不會放棄特權和公平分配。

那麼,也只有中國人民努力抗爭,實現民主,才能終結中共持續的對其歷史承諾、對人民、對國家民族的背叛,也才能最大程度減少剝削壓迫和不公不義。人民的抗爭也可促成中共在壓力下內部的反思和部分有良知者的改變。那樣對於中國人民,對於各弱勢群體和受難者,乃至對於中共,都是好事。

一個世紀前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浪潮,讓中共在內若幹標榜反對剝削壓迫、為受苦受難的窮苦人代言的勢力迅速崛起,共產主義運動在全球共振。古老的、從昏昏欲睡中覺醒不久的、內憂外患的中國,也深度卷入這股歷史洪流。飽經苦難和內外欺淩的中國人,面對共產主義的美好願景,許多人被深深吸引,為了那“烏托邦”奮不顧身的戰鬥與犧牲。還有更多人因各種原因被裹挾入革命。

在中共真真假假的承諾、虛虛實實的旗號、亦真亦幻的願景引導下,中國大陸“換了人間”。“新中國”的朝氣蓬勃與暗處的骯臟並行,工業生產的機器轟鳴與鎮壓異己的槍聲混雜,土改豐收的喜悅與餓殍遍野的饑荒前後到來,破舊立新的號角下有形文化與無形道德不分良莠被踐踏。毛時代的悲劇尚未足夠反思,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到底是什麼、又將走向何方,也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不厘清歷史,人們也會更加渾渾噩噩。

中共的崛起、當權、背叛,有許多需要人們正視和反思的地方。雖然相關研究和反思已有很多,但相對於中共對中國歷史與新時代巨大影響、紛繁覆雜的細節、留下的諸多問題,顯然還要更多、更客觀、更認真的梳理、發現、思考。這不僅是過去的歷史,也是正在進行的現在;不只是學術與談助,還是事關國家與個人命運的現實;不僅關乎政治,還涉及對人性根底和重要社會規律的認識與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