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反共人士大戰中共教師

作者 中國網友

自從三民主義在台灣被右傾修正主義架空之後,三民主義在台灣就不是必修課了,可是在中國,即使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早被改革開放架空幾十年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在中國還是必修課,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必修課的內容已經與中國社會嚴重脫節,中共一邊對別人灌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一邊逮捕運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為工人階級爭取利益的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只能成為中共論述推翻國民黨的統治的合法性與批判西方社會的工具,運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批判中國社會的資本主義的人很容易遭受政治迫害,這種社會狀態很容易讓思想不成熟的人精神錯亂,與其這樣,不如徹底否定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寫這篇文章,對我而言,最大的困難,不是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有多麽嚴謹,讓我難以下手,而是我必須考慮到——我寫這篇文章想要針對的主要讀者。我不能把讀我這篇文章的人都想象成經過了科學範式的邏輯思維訓練且對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及勞動價值論中的諸概念有基本常識的人。事實上,如果我這篇文章的讀者真有這樣的功底,我這篇文章會寫得非常簡單,因為對有相當科學素質的人,揭示問題這種行為只需要點到即止。

但很遺憾,就我個人對中共教師的素質的觀感,我只能判斷他們缺乏對理論的自洽性的必要敏感。因此,我不得不把這篇文章書寫得盡可能通俗易懂而又盡可能周延,以免這些低學養的中共教師要麽聽不懂要麽胡攪蠻纏。

是的,上面兩段話表現出了我對中共教師的蔑視。沒錯。我的確蔑視著中共教師的智力。無須否認。

首先,我來設定壹個中共教師無法拒絕的場景。

任何壹個對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馬克思曾經提及過【社會大生產】這個概念。也提及過【分工】這個概念。

而從這兩個概念出發,任何壹個對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有常識的人,都不能否認:

即使是“面包”這種商品,生產它,也需要如下的條件:

1、它需要機器設備。比如:烤箱。

2、它需要原料。比如:面粉。

而——

1、烤箱作為產品,它也需要被生產。

生產它也需要機器,比如車床。

也需要原料。比如金屬。

2、面粉作為產品,它也需要被生產。

生產它也需要機器,比如機磨

也需要原料,比如小麥。

我現在設定:

1)有這麽壹個經濟實體。它是集體所有制的經濟實體。這個經濟實體的產品是面包。而這個企業生產面包有如下工作環節:

1、生產烤箱;

2、生產面粉;

3、生產面包;

而每壹個工作環節,假設都只需要1個工人來完成。

2)假設這個經濟實體每天都賣100個面包

假設現實市場中每個面包的價格是10元錢。

於是這個經濟實體每天的毛利是1000元錢。

假設這個經濟實體生產消耗的不變資本(即購買生產烤箱的金屬與車床,生產面粉的小麥與機磨以及燃料的價格費用)均攤到每天或每生產100個面包,是400元錢。

那麽這個經濟實體每天的純利是:1000-400=600元。

現在假設,這個經濟實體的利潤分配原則是按勞分配。

請問:——

生產烤箱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生產面粉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生產面包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為什麽我會說——這是壹個中共教師無法拒絕的場景呢?

1)對於擁護蘇聯制度的人來說:

我設定的這個經濟實體,等價於國家。

2)對於擁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人來說:

我設定的這個經濟實體,等價於中共官僚占有生產資料的國營企業,或者是人民公社。

而按勞分配是勞動價值理論與剩餘價值理論必須承諾的分配原則。

否則難道中共教師會按照自由市場中相關職業的勞動力價格來進行分配?

由於馬克思在闡發剩余價值理論時,區分了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與市場中形成的勞動力價值兩個概念,於是,如果中共教師用後者(即勞動力價值,即工人工資)來作為上面三個問題的答案,則意味著——

中共教師所鼓吹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本質上還是在剝削工人,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衍生出來的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一樣存在對工人階級創造的剩餘價值的無償佔有,民營企業與國營企業裡邊的只有工資性收入,沒有財產性收入的工人階級可以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是存在剝削的。

之所以如此說,原因在於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的表達公式是這樣的壹個形式:

M=W-C-V(表達式1)

M——剩余價值

W——商品價值

C——可變資本(資本家用於購買勞動力的那壹部分成本,即工人的工資,也即自由市場條件下的勞動力價格)

V——不變資本(資本家用來購買生產資料,即機器、廠房、原料、輔助材料和燃料等的那壹部分成本)

為了讓中共教科書的烏托邦式的社會理想在道德上能夠免於無恥詐騙的評價,我出於好心,不得不來探討壹下這麽壹個問題:

【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究竟是多少?】

而唯有回答出這壹個問題,才能正確的回答上面三個問題:

生產烤箱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生產面粉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生產面包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現在,我來開始第壹部分的探討:

(壹)從剩余價值理論的表達公式出發,探討【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量】的確定

從表達式1:M=W-C-V,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

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是:

C+M=W-V(表達式2)

M——剩余價值

W——商品價值

C——可變資本(資本家用於購買勞動力的那壹部分成本,即工人的工資,也即自由市場條件下的勞動力價格)

V——不變資本(資本家用來購買生產資料,即機器、廠房、原料、輔助材料和燃料等的那壹部分成本)

但是——我們能知道

C+M究竟是多少嗎?

有壹種回答是說:能。

因為(C+M)等於(W-V)嘛

W是商品的價值,V是不變資本之價值。

於是1000-400=600元

這600元就是這個生產面包的經濟實體中三個工人勞動創造出來的總價值之量。

但是有壹個問題!

馬克思在勞動價值論的理論表述中,清楚的界定了【價格】與【價值】兩個概念的區別。

他所做的諸界定中,有壹個表述句子非常有名,即:

【商品的價格圍繞著商品的價值上下波動。】

而這個句子的另壹個意義是:

【商品的價格未必總是準確表現了商品的價值。】

那麽什麽原因導致了【商品的價格未必能總是準確表現了商品的價值】這壹結果呢?

很簡單——按馬克思的說法,是供需關系的變化,導致了【商品的價格未必能總是準確的表現了商品的價值】

馬克思甚至列出了買方與買方的競爭,賣方與賣方的競爭,賣方與買方的競爭這三大競爭來表現這壹原因。

其中——

1、賣方與賣方的競爭會可能導致商品的價格低於商品的價值。

2、買方與買方的競爭會可能導致商品的價格高於商品的價值。

3、買方與賣方的競爭是既可能導致商品的價格高於商品價值,也可能導致商品的價格低於商品的價值,當然,也有可能導致商品的價格等於商品的價值。

於是問題就來了——

如果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C+M=W-V(表達式2)

而其表達式2的右側(W-V)能準確表示出表達式2左側(C+M)的數值的前提條件是——

W(商品的價值)必須能被商品的價格準確表現。

V(不變資本)必須能被資本家用來購買生產資料,即機器、廠房、原料、輔助材料和燃料等的那壹部分成本而支付的價格準確表現。

如果在不變資本V所包含的機器,廠房,原料,輔助材料,燃料等也是商品

則意味著——在不變資本V中所包含的所有生產要素,購買它們的價格都必須準確表現為它們的價值。

而這意味著——

如果我們執意追問【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究竟是多少?】這個問題,能通過表達式2獲得正確答案的前提條件是——

【市場上每壹種商品的“價格”都必須準確表現這種商品的“價值”。】

而這又意味著——

【市場上進行過的每壹次交易,其交易的利潤是零。】

而這又意味著——

【市場必須是完全競爭市場。】

而【市場必須是完全競爭市場】又意味著——

【在該市場中,沒有信息不對稱。即信息完全透明。】

但是——

我們都知道——信息完全透明的完全競爭市場,它在現實中,完全沒有出現過。

完全競爭市場是被設想出來的理想市場模型。

而且我們誰都不能說,或者保證——市場中的信息已經是透明的。

於是——

如果我們用觀察現實中某種商品的價格,來為表達式2中的W,V兩個變元進行賦值,

我們並無法肯定我們能通過(W-V)的減法運算得到(C+M)的準確結果。

於是——我們不得不說——

我們無法認為:

1000-400=600元是準確表現了這個生產面包的經濟實體中的三個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量。

讓我再來補充壹下。

這個問題非常嚴重。

嚴重在哪呢?

假設有壹種商品,比如鐵礦石,它是這麽被生產出來的:

壹個工人什麽工具都不帶,手刨腳蹬牙咬,把壹塊鐵礦石從礦脈裏刨了出來。

那麽問:

這塊鐵礦石應該值多少?

按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

這塊鐵礦石的價值不是由市場供需關系來決定。否則,等於說:這塊鐵礦石的價值取決於它對需要它的人的效用滿足。

這塊鐵礦石的價值按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應是什麽呢?

讓我們來瞧瞧商品價值的表達公式,它是剩余價值理論的表達公式的轉換形式,即:

W=(C+M)+V

M——剩余價值

W——商品價值

C——可變資本(資本家用於購買勞動力的那壹部分成本,即工人的工資,也即自由市場條件下的勞動力價格)

V——不變資本(資本家用來購買生產資料,即機器、廠房、原料、輔助材料和燃料等的那壹部分成本)

由於之前我們知道

(C+M)是指【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

且根據設定,鐵礦石是被工人沒有用任何工具手刨腳蹬牙咬從礦脈裏挖出來的,則V=0;

於是鐵礦石的價值W=C+M

但(C+M)這個值究竟是多少,我們還不知道。還無從知道。

於是——

鐵礦石的價值是多少?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也不知道了。

記住!再次提醒,如果任何壹個中共教師在這裏,根據“市場上鐵礦石的價格是100元錢”這壹條信息,來判斷這個問題中的鐵礦石的價值。都意味著他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理論進行了背叛。

原因很簡單,我本不用重復,但考慮到中共教師那糟糕的智力與記憶力,我就再重復壹遍:

1、馬克思在“勞動價值論”中區分了【價格】與【價值】兩個概念。唯有在完全競爭市場條件下,價格才能準確表現價值的量值。才能達成:【等價交換】。

2、但完全競爭市場的條件:信息完全透明——迄今為止從未實現過。

3、因此——在非完全競爭市場的現實市場中,沒有誰能有充分的理由來肯定市場中出現的任何壹個關於鐵礦石的具體價格,是準確表現了鐵礦石的價值。

由如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到壹個階段性的結論:

對於【工人通過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究竟是多少?】這個問題,我們無法從剩余價值理論公式這個內容得到答案。

那麽開始第二個階段,換壹個思路來考慮這個問題,比如說:

我們能觀察到馬克思所定義的【價值】這個概念所指的對象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考察壹下馬克思關於【價值】的相關論述:

1、【“我們再拿兩種商品例如小麥和鐵來說。不管二者的交換比例怎樣,總是可以用壹個等式來表示:壹定量的小麥等於若幹量的鐵;.....它說明在兩種不同的物裏面,即在1誇特小麥和a英擔鐵裏面,有壹種等量的共同的東西。因而這二者都等於第三種東西,後者本身既不是第壹種物,也不是第二種物。這樣,二者中的每壹個只要是交換價值,就必定能化為這第三種東西。.........這種共同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商品的物體屬性只是就它們使商品有用,從而使商品成為使用價值來說,才加以考慮。另壹方面,商品交換關系的明顯特點,正在於抽去商品的使用價值。在商品交換關系中,只要比例適當,壹種使用價值就和其他任何壹種使用價值完全相等。】.

2、【......“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壹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可是勞動產品在我們手裏也已經起了變化。如果我們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勞動產品成為使用價值的物體的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們不再是桌子、房屋、紗或別的什麽有用物。它們的壹切可以感覺到的屬性都消失了。它們也不再是木匠勞動、瓦匠勞動、紡紗勞動或其他某種壹定的生產勞動的產品了。隨著勞動產品的有用性質的消失,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勞動的有用性質也消失了,因而這些勞動的各種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麽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那麽,現在還剩下什麽?“它們剩下的只是同壹的幽靈般的對象性,只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單純凝結,】

即不管以哪種形式進行的人類勞動力耗費的單純凝結。這些物現在只是表示,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了人類勞動力,積累了人類勞動。”

分析如上話語,我們能知道的是——

1、價值這個概念之所以出現,是馬克思認為:兩種不同使用價值的商品,能夠以某種數量比例關系進行交換的前提條件,而這個條件是價值。

2、這個前提條件,在馬克思的表述裏,已經是被承認為:幽靈般的對象性。

這種幽靈般的對象性是怎麽形成的呢?

是馬克思以祛除了商品的壹切可感屬性然後得到的壹種抽象。(這種共同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這些勞動的各種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麽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

這兩點合取後的結論是什麽呢?

是——

【價值】這個概念所指的對象,無法被人進行觀察。

原因是:

1、這個對象,失去了所有的可感屬性。物理的,化學的,幾何形狀的或其他天然屬性,甚至它連相對於人的有用性都不具備。

2、當【價值】這個對象是被這麽定義的壹個對象時,它就不可能被觀察。

怎麽可能進行觀察呢?

壹噸鐵的價值,我們能觀察到的是什麽呢?

是它換了10000件棉質襯衣還是10噸小麥?

那是價格。是物物交換行為中顯現的【價格】,

是它換了5000元錢?

那是價格。是這壹噸鐵與貨幣這種等價物進行交換時顯現的【價格】。

但作為1噸鐵與10000件棉質襯衣,作為1噸鐵與10噸小麥,作為1噸鐵與5000元錢這三類交換行為中的第三類對象,並沒有被顯現。

這意味著什麽呢?

意味著,我們人,能觀察到的,都是【價格】這個概念所指的現象。

但絕對觀察不到【價值】這個概念所指的對象。

我們在看到馬克思定義的【價值】之概念,

應該能很快想到另壹個概念。那個概念即【客觀實在】。

列寧定義的【客觀實在】是:

【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知感覺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

分析這個客觀存在的概念,我們只能得出這樣壹個結論:

凡是,能被人提出的“實在”之對象,都只能證明:該“實在”是被人感知後才確定其“有”的“實在”。而這壹“實在”是否具備著“不依賴於人的感知而存在”的性質,卻無法從提出的“存在”的任何個例中得到“證明”。

因此,列寧的定義如同說這樣壹個“知識”:

人從大海裏可以找到具備“沒有被人發現”這壹性質的“魚”。但人每找到壹條魚,都只證明這條魚有“被人發現”的性質。而沒有“沒有被人發現”的性質。

而馬克思定義的【價值】之概念,也是這樣的壹個結果:

我們每找到壹個商品交換的實例,都只能說——這個交換關系表現的是【價格】,但找不到表現【價值】的實例。

於是——

第二階段探討的結論出現:

我們無法觀察到馬克思定義的【價值】概念所指的那個對象!

而因為無法觀察,所以無法衡量它的量值。

但中共教科書又必須衡量出它的量值!

否則——

剩余價值理論崩潰!因為按照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中共教科書將無法有充足的理由判定資本家是否無償占有了工人勞動所創造出來的價值的壹部分。(除非蠻橫地斷言:資本家沒有進行任何勞動)如果剩餘價值理論成立,中共官員本身也是剝削者,權力尋租本身也是一種剝削行為,權力尋租本質上就是讓資本家無償佔有工人階級的剩餘價值被中共官員佔有。

否則——

被強調的等價交換是個無法操作的白日夢。

而這意味著,中共教師口裏喧囂的所謂以定價權為依憑進行的資本剝削也成了扯淡。

否則——

談按勞分配的可行性純屬扯淡。

而這意味著:

無論是毛澤東時代的建設實踐,還是鄧小平時代的所謂的按生產要素分配,中共教師都無法以充足的理由來承諾:他們必定能做到分配公平。

於是他們不得不承受壹下道德上的批判:政治詐騙!

讓我再繼續好心的為中共教師與中共教科書尋找壹下可能的出路,開始本文第三階段的討論:

我們能通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價值】這個對象的量值嗎?

這應該是中共教師挽救他們用來批判這、批判那的馬克思理論的最後壹根兒救命稻草了。

於是,我又不得不提出馬克思理論中的【勞動二重性】概念。

所謂的——

【抽象勞動】與【具體勞動】的劃分

什麽是【抽象勞動】呢?

馬克思說:

【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即由抽象性的勞動所凝結】。

什麽是【具體勞動】呢?

馬克思說:

【人們在特定的具體形式下所進行的勞動,就是生產目的、操作方法、勞動對象、勞動手段互不相同的、創造各種使用價值的勞動。】

於是我們得到了兩個關聯式:

抽象勞動與價值對應。

具體勞動與使用價值對應。

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如果是被用來衡量【抽象勞動】,那意味著什麽啊?

意味著它所衡量的對象,也是無法被觀察到的。

因為那個對象太太太太抽象了。

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去衡量【具體勞動】,雖然能找到被觀察的對象。

但那是生產特定的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比如生產“面包”這壹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比如生產“機磨”這壹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但我們需要的是生產“價值”而非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我們不需要知道壹定數量的面包與壹定數量的面包之間應該用什麽數學關系來進行交換。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壹定數量的面包,與壹定數量的機磨,應該以什麽數學比例關系進行交換。

但能嗎?

來瞧瞧馬克思怎麽給他剩余價值理論的棺材釘下了最後壹顆釘子!

馬克思說:

【“不同的具體勞動具有質的不可比較性”】

好了!

壹切結束!

我們因為無法去觀察【價值】而獲得對它的準確衡量,於是我們想用另壹把尺子【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做替代的被衡量對象。但我們發現馬克思自己又把生產【價值】的【抽象勞動】這個對象,搞成了壹個無法被觀察的對象。而且這回他把釘子釘得太死了,連從生產【使用價值】的【具體勞動】去推演生產【價值】的【抽象勞動】之路都在邏輯上堵死了。

於是——

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中那個著名的判斷:

【資本家無償占有了工人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的壹部分(剩余價值)】

失去了可靠性。

因為——工人勞動生產出來的價值,無法進行計量。無法進行測量,無法進行計算。

而由此,我們根本不知道,壹個面包房的老板與他的夥計如果靠賣面包賺了1000元錢(扣除V——不變資本),工人能理直氣壯根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伸張多少錢的權力!

是1000元?是500元?還是10元啊?

這個工人又有什麽理由說——資本家剝削了他呢?

沒有理由。

因為這個工人無法按照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及剩余價值理論的邏輯,給出壹個他應該獲得的勞動報酬的數額。

這個工人既然給不出。他又如何能判斷他有沒有被剝削?

他不能判斷。

除非他說——面包房的老板沒有勞動。

但我們都知道——【勞動】這個詞所指向的人類行為之範疇,是很廣的。誰能說資本家沒勞動?

除非這個工人想要單方面定義【勞動】這個詞的語義。

但還要別人承認他對這個詞的單方面定義呢!

這個工人是上帝嗎?有上帝那樣言出法隨的權力嗎?

他沒有。

而這又意味著什麽呢?

意味著——

中共教師依憑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來批判這啊,批判那啊的腔調,通通可以收起來了。

那種批判只不過是給他們要求建立共產專制搶劫他人財產的行為進行道德化包裝而已。

於是——

【按勞分配】這個分配原則成了個笑話。

由於無法計量【價值】這個對象。

導致本文最初的那兩個問題,沒有可能獲得確定性的答案。

還記得那兩個問題嗎?

生產面粉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生產面包的工人以按勞分配原則,應該分多少錢?

而這就導致了——

中共教科書的理想,在事實上,已經失去了操作的可能性!

中共如果膽敢再以此向他人承諾什麽公平的分配!他們就是在意圖政治詐騙!他們本身就不是為了實現分配正義,只是為了取消私有制取消市場經濟然後建立一個黨國所有制高度極權專制的計畫經濟掠奪體制尋找一個看似正當的理論依據。

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衍生出來的按勞分配理論缺乏可操作性,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輕工業的體力勞動與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重工業的體力勞動的勞動量與勞動產物絕對不是等價物,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會計工作的腦力勞動與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理工作的腦力勞動的勞動量與勞動產物絕對不是等價物,一定要當成等價物進行按勞分配,除非認同齊頭式的平等的勞苦大眾得到政權並且實行民主計劃經濟,在中共實行一黨專政的社會根本沒有機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