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國社會的貧困人口的本質

作者 中國網友

“貧困”是一個被人們廣為關註的問題。窮人想要擺脫貧困,富人想要避免陷入貧窮,慈善家則在想辦法幫助前面兩類人實現各自的願望。

什麽是貧困?

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這個描述:貧困等同於低收入和生活質量低下。而世界銀行多年以來也一直采用貨幣化標準來界定貧困。

目前世界多國普遍采用的貧困標準是世界銀行在2015年製定的絕對貧困線標準。按照這個標準,如果一個人每天的生活支出低於1.9美元,那麽他就是生活在絕對貧困當中。

需要指出的是,這裏的“每人每天1.9美元”指的是生活支出,而不是收入水平。舉個例子,假如一個人每天的收入是10美元,雖然遠高於1.9美元,也就不應算作貧困。但是如果這個人必須從這10美元中拿出5美元償還銀行貸款,再留出2美元存起來作為今後的養老積蓄,最後用剩下的3美元維持自己和妻子以及兩個孩子的生活,相當於每人每天的生活開支不到一美元。所以,雖然他每天的收入是10美元,但是他的家庭的實際生活水準遠遠低於世界銀行劃定的絕對貧困線,因此處於絕對貧困狀態。

一些國家在統計貧困人口時,采用的是收入而不是實際生活支出作為衡量貧困的標準,其結果就是大大降低了實際貧困人口的數量。

貧困人口有多少?

有了劃分貧困的標準,確定貧困人口的數量就應該簡單易行了。按照上面這個世界銀行的劃分標準衡量,目前全球10%的人口處於絕對貧困狀態。

但是,具體到各個國家各自的貧困人口比例,情況就變得復雜並且顯得相互矛盾。

根據2020年末的數據,以中國作為參照,對比世界上幾個具有代表性國家的貧困人口比例:

中國:0%

瑞士:6.6%

南韓:14.4%

美國、英國和瑞典:15%

日本:16.1%

普通人會發現,很難用常識來使這些貧困比例合理化。他的思維邏輯可能會是這樣的:中國在2020年11月23日宣布,已完全消除了極度貧困,因此貧困人口比例為零。南韓剛剛完成了幾十年的經濟騰飛,但可能仍有一部分人口沒有得到惠及,因而這部分人口處於貧困狀態也能解釋得通。但是為什麽在高收入國家像美國和英國、高福利國家像日本和瑞士,不但仍有貧困人口,而且貧困比例高達全國人口的15%?

答案其實很簡單:各國采用自己的貧困劃分標準,而不是統一采用世界銀行的貧困標準,並且各國的貧困人口比例由各國政府自行統計和申報。

中國目前實行的極度貧困標準或是脫貧線是每人每年收入2,300元人民幣,換算之後相當於每人每天1.7美元收入。上面已經強調過,世界銀行的1.9美元貧困標準指的是實際生活支出而不是收入水平。顯然,中國的極度貧困標準線悄悄地用收入水平替換了實際生活支出。這樣替換之後,中國的貧困標準就遠遠低於世界銀行的絕對貧困標準,因而也就大大降低了中國貧困人口的數量。但是即使是按照中國自己的降低了的貧困標準,由於無法進行獨立調查和獲得完整的統計數據,外界仍然無法確定中國是否真的完全消除了中國貧困標準線以下的極度貧困。

那麽,上面列舉的高收入、高福利國家又是如何界定自己的貧困人口?這些國家不是采用絕對的貨幣衡量標準,而是以全國家庭收入中位數為參照,采用相對標準來劃分貧困。

以日本為例,家庭收入低於全國家庭收入中位數的一半即為貧困。按照日本2018年的家庭收入標準,全年收入低於122萬日元的日本家庭屬於貧困家庭。換算成人民幣,家庭年收入低於7萬5千元人民幣的日本家庭屬於貧困家庭。這些家庭大約占日本總人口的16%。

美國和英國等其他高收入國家的貧困劃分標準和日本類似。

可以看出,在這些高收入高福利國家,貧困家庭的劃分是和本國人普遍生活水準相比較之後的結果,而不是因為那些家庭無力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這就引出了關於貧困的另一個定義——“相對貧窮”。

為什麽采用“相對貧窮”標準?

顧名思義,相對貧窮就是上面已經提到的、低於本國人普遍生活水準的狀態。那麽,為什麽有些國家,尤其是高收入、高福利國家,要采用“相對貧窮”的標準來定義本國的貧困人口?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介紹一個“絕對貧困”標準和高收入國家“相對貧窮”標準之間的過渡標準。考慮到世界各國在經濟發達程度和生活水準上的巨大差異,世界銀行在2017年對實行多年的1.9美元貧困標準進行了補充和細化。新的細化貧困標準根據國家的經濟發達程度將貧困線分為四個等級:

低收入國家:貧困線仍舊維持在每人每天生活費1.9美元

中等偏下收入國家:貧困線上調至每人每天生活費3.2美元

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貧困線上調至每人每天生活費5.5美元

高收入國家:貧困線則上調至每人每天生活費21.7美元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並且人均GDP已在2020年突破一萬美元,因此進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按照世界銀行新的細化貧困標準,在中國,每人每天生活支出低於5.5美元則屬於貧困。換算成人民幣,這個貧困標準線是每人每天生活支出35元人民幣,或者每人每月生活支出1050元人民幣。

中國官方沒有發布過根據世界銀行的細化貧困標準得出的中國貧困人口數字。中國總理李克強在2020年的一次記者發布會上說,中國有6億人口月收入不足一千元人民幣。按照這個數字推算,中國每人每月生活支出達不到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貧困線的人口應該大大高於6億,這也就意味著至少半數的中國人口生活在貧困當中。

世界銀行推出細化貧困標準的目的,是為了能夠更準確地反映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水平與國民家庭生活水準之間應有的正相關走向。換句話說,如果家庭生活水準提高的步伐沒能跟上國家整體經濟發達水平的提升幅度,那麽國家的發展並沒有惠及到這部分人口。但是由於信息封鎖的原因,大部分中國民眾並不知道世界銀行發布的1.9美元絕對貧困標準,而了解細化貧困標準的人就更少了。

現在回過頭來回答上面的問題:為什麽高收入、高福利國家采用“相對貧窮”標準界定本國的貧困人口。答案是:為了在提高全體國民的整體生活水準的同時,縮小貧富差距。聽起來這和中國民眾所熟悉的口號沒什麽不同,但本質的區別是,這些國家沒有停留在口號階段,而是真的在這麽做。

如何消除貧困?

在過去的幾十年裏,消除貧困一直是大多數國家和主要國際組織的重要人道目標。這些共同努力的成果是,自1990年以來,全球10億人口脫離了極度貧困。

那麽,這些成就是如何取得的?有沒有全球適用的消除貧困的方法?

答案是:消除貧困沒有靈丹妙藥。這也許會令大多數貧困人口和希望幫助他們脫離貧困的善良人感到失望。但這也正說明消除貧困不是僅憑良好願望、在朝夕之間就能完成的任務。因為貧窮的成因各不相同,自然也就需要製定與成因相對應的措施才能消除貧困。

根據2010年聯合國發布的多維貧困指數,除了收入水平過低以致無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之外,貧困還在多個維度上表現出缺乏基本的生活質量。這些維度中的10項核心指標是:營養、照明用電、衛生設備、潔凈飲水和生活燃料、基礎教育、健康保健、兒童死亡率、入學率和受教育時間、住房、財產。

上述這些指標既是貧困的結果,同時更可能是造成貧困的根源。例如,缺乏衛生設備和健康保健會損害人們的健康,而不良的健康狀況會降低人們正常的謀生的能力,從而使他們因收入下降而陷入貧困。

上述10項指標中至少有7項屬於公共服務範疇。由此可見,造成貧困的根本原因可以歸咎於政府主導的公共服務體系的缺失。非政府組織Oxfam International在2021年1月19日發表的一項研究報告表明,在13個參與調研的發展中國家中,七成的貧困可以通過由政府主導的提升全民醫療保健、義務教育和其他公共服務來消除。

在過去幾十年中,世界各國和各種機構抗擊貧困的努力既有成功,也不乏失敗。

成功消除貧困的案例的共同之處是,深入分析貧困的成因,采取多維度可持續的協調行動消除致貧因素。比如說,同樣是兒童高失學率,在不同地區可能有截然不同的原因。在學校遠離居住地、交通不便的地區,采取為學童提供校車、為學童安排在校午餐、為學童提供住校選項、或者在居住地附近增建學校等措施,能顯著地降低失學率。但是如果失學率高發地區同時又極度貧困,兒童輟學是為了勞動以貼補家用,那麽上述措施就不會奏效。在這種情況下,最有效的措施必須包括:為學童家庭提供經濟獎勵以補償因上學而失去的勞動收入;為學童提供在校勤工儉學的機會;為畢業生提供優質工作崗位。如果這些措施能使學童的父母看到,上學帶來的當下和未來的收益都遠遠大於輟學勞動的收益,那麽兒童輟學率自然而然就會降低。而這些措施在前一種情況下同樣不會奏效。

消除貧困失敗的案例也有它們的共同之處,那就是不問貧困原因,以資金扶助作為唯一手段。這是最省力、可以最快見效的扶貧手段,但也是返貧率最高、可持續性最差的消除貧困的方法。現在,這種扶貧模式在國際上已經不再是主流方式,但是在中國,它仍然是唯一通行的扶貧模式。

通過以上這些例子和比較可以看出,消除貧困需要的不僅僅是願望,更要有科學的分析方法、具有針對性的措施、以及多方的協同努力。其中任何一個組成部分,都是實現有效且可持續地消除貧困所不可缺少的。而這些組成部分中,決定成敗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政府層面的協調和資源配置。正如上面提到的,如果沒有政府的長期支持和投入,社區以上規模的消除貧困的努力基本上不可能取得成功。

在低收入國家,政府因為受製於低下的經濟發展水平,可能有心改善社會保障體系卻無力施行,致使貧困普遍存在。但是,在經濟發達、國力突飛猛進的經濟大國,如果任由貧困大規模存在,那麽政府就難辭瀆職之咎了。

貧困能夠被完全消除嗎?

貧困的概念,即使是按照世界銀行的1.9美元絕對貧困標準劃分,其本質仍然是一個隨著時間和人類整體生活水準而演變的相對化的概念。因此,無論是極度貧困還是相對貧窮,在理論上都不可能被完全消除,這就如同不可能把一只鉛筆的一端完全削去。

這個結論對於生活在貧困當中的人們來說,意味著什麽?

對於一個對國民負責任的政府來說,貧困的存在意味著政府必須更加努力地工作,以提高全體國民的生活水準和縮小貧窮和富有之間的距離。在這樣的國家,即使有一部分人是處於貧困當中,他們也會因為來自國家的扶助而感受到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得益於來自政府的各種可持續扶持,貧困之中的個體可以通過自身努力更快地擺脫貧困。

相反,對於一個把對國民的責任放在末位的政府來說,貧困人口的存在意味著財政負擔,更使政府丟失顏面。政府急切想做的,不是系統化地消除貧困,而是急不可待地把貧困人口的數字變為零。在這樣的國家,消除貧困人口的“好消息”不僅不能切實幫助到在貧困中掙紮的人們,他們反而因為貧困人口這一階層的消失而不再受到關註和哪怕是一次性的扶助,他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無助。由於缺乏來自政府的可持續扶持,貧困之中的個體通過自身努力擺脫貧困的希望變得越發渺茫。

結束語
貧窮在世界各國廣泛存在,但是在程度上有著天壤之別。各國和眾多國際組織嘗試著各種消除貧困的努力,不同的動機和方式產生著完全不同的結果。雖然個人努力也能使自身的貧困狀況得到部分改善,但是成功擺脫貧困需要政府協調下的多維度可持續性的生態扶持。

在缺乏政府行動意願的大環境下,僅僅依靠自身努力而成功擺脫貧困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無望看到政府行為模式的改變,那麽人民有權選擇移居到一個有活力、能給人帶來希望的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