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獨立工會
從小到大,一直被灌輸著勤勞是一種美德的教育,曾經也確實信以為真,長大後,通過自己的切實經歷,才發現,勤勞不但不是一種美德,它反而是一種罪惡。
2005年,我第一次參加工作,入職了世界制造之都東莞南城的一家叫華泰的皮具廠,工廠有上千人,是小姨介紹的,負責倉庫往車間配貨,皮具廠押一個月工資,包吃包住,每月休息兩天。早上8點上班,12點下班。下午13:30上班,17:30下班。晚上18:30加班,一般到21:30下班。基本工資是四百多元錢,經常加班能拿到六百左右。工廠雖然包吃,但很少有肉,在休息日的時候,奢侈一點的工友,就會到外面花三元錢吃個快餐,改善一下夥食。一個宿舍住16個人,大家輪流洗澡洗衣服,不到23:30是忙不完的。所以真正屬於工人自己的時間,只有兩個休息日,這樣的作息時間之下,迫使你不可能有自己的愛好,你活著就是為了上班,為了吃飯,為了睡覺。當一個人這樣活著的時候,他就沒有了思想,沒有了靈魂,就變成了機器。因為基本工資低,工人們反而都喜歡加班,工廠也確實強制加班。當時普遍的情況是評價一家工廠好壞最主要的一條標準就是加班的多少。實際情況確實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加班多,工人們不怕把自己累死,工人們不需要什麽思想,不需要什麽娛樂,不需要什麽愛好,活著就是為了沒白天沒黑夜的幹活。在當時,也沒有哪個工人知道社會保障是什麽東西,聽都沒聽說過。
一走入社會,就面對這樣的生存境地,讓自己迷茫。不由的讓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親,他們89年就一直待在東莞打工,我之前他們打工的條件更惡劣,他們有很多年常年累月都是沒有休息日的,每天12小時是常態。他們剛出去時一個月工資只有幾十元錢,到我出來時慢慢漲到了幾百元錢。雖然相比父親,我面對的環境,可以說是有點進步,但這樣的環境,還是讓我覺得壓抑,覺得透不過氣來,在那家皮具廠工作了三個月,我離職跳槽了到了一家生產耳機耳塞的小電子廠,工資,工作時間,夥食還是大同小異。中國這麽大,我不信都是這樣。於是我一怒之下一個人坐車到了汕頭的澄海,中國玩具制造之都,找工作基本上就是坐公交車,留意車的兩邊,如果看到工業園區,立馬下車,然後一家家的搜索招聘啟事。
最後在汕頭入職了一家玩具廠,相比東莞,汕頭地區的很多工廠也是包吃包住,這一點在很多工廠的招聘啟事上都有說明。這家工廠有幾百人,在當地規模還算是比較大的,廠方設施也很好。我負責用電動螺絲刀打螺絲,流水線作業。讓人更失望的是,這家工廠每天固定要工作12個小時,沒有休息天,只在當月發工資的時候休息一下午。這樣累死累活每月能賺到八百元錢左右,這個工資水平在當地已經是比較高的了。夥食是開水煮白菜,沒有一點油膩,而且常年就是這一個菜,從來不換樣。宿舍是兩個人一個床位,就是那種上下鋪的單人床,一個鋪睡兩個人,睡覺都翻不開身。我不知道萬惡的舊社會怎麽樣,因為我沒有經歷過,只在書本上見過,但是我知道,活在新社會的我,情況很糟很糟。
我無數次想逃離,因為我真的無法忍受,但是逃離,我又能去哪兒。因為當時附近大部分工廠的常態就是這樣,我又能有什麽選擇。這樣的境況,我能選擇不幹嗎,不能。因為我得養活自己,我可沒有什麽失業保險,沒有什麽下崗再就業培訓,一紙農業戶口,註定了我從出生開始就比城市戶口低人一等。所以,我沒有退路,再苦再累,我也必須幹下去,不是因為我勤勞,而是我必須勤勞。
在汕頭工作了九個月,有點積蓄之後,我選擇了離開,去了溫州,我想去看看中國民營經濟最發達地方工人的生存環境。
在溫州找工作也是與在汕頭一樣,漫無目的的上公交車,看到工業園區就下車,如此反復,最後入職了一家生產轉筆刀的小公司,產品還是出口的。相比東莞汕頭,在溫州找工作我看到的很多招聘啟事是包住不包吃的,我入職的這家找公司也不例外。公司每月沒有休息,一天都沒有,每天工作11個小時,強制加班,工人當月發了工資都沒時間去存銀行,唯一讓人欣慰的是,工資每月能拿到一千五百元錢左右,在外面吃個快餐是五到七元錢,所以節約點每月能存到一千元左右。這個水平在家鄉外出務工人群中已經是比較高的了,這是在2007年。可是,這樣的收入增加又有什麽用,一年除了法定節假日,休息不了幾天,每天除了上班,就是上班,無窮無盡,這樣的日子,會消耗掉你對生活所有的熱情,會消耗掉你所有的善良,因為自身的生活如此糟糕,使你不可能去關愛別人,去同情別人。長此以往,你麻木了,變成了一具沒有了靈魂的機器,,放眼望去,身邊都是一張張肌肉僵化的臉,他們自私,冷漠,對比生活自己好的人,即羨慕又嫉妒,對比生活自己差的人,就產生了變態的優越感。
在溫州工作了半年,我重新回到了珠三角的佛山,在佛山南海區裏水鎮入職了一家生產熱熔膠的企業,每天工作十小時,每月休息一天,包吃包住,工資只有六七百,雖然工資低點,但每月休息一天,好歹能讓自己喘口氣。最後因為工廠搬遷,這份工作也只工作了三個月。出廠後就就近就入職了附近的一家鞋廠,在這家鞋廠,我明白了我以前所有的工作,都是非常幸福的。
這家鞋廠沒有休息日不說,經常趕貨加班到晚上十二點,甚至淩晨一兩點,雖然是包吃,但是早上就提供一個饅頭,18個人一間宿舍。每天累的是走路的力氣都沒有,長期睡眠時間每天不足5小時,午休有40分鐘左右,美美的睡一覺是當時活在人世最大的奢望。更變態的是這家工廠上班時間不允許上廁所,上廁所需要批準。而且必須工作滿一年才能辭職,否則扣掉一個月工資,因為入職需要押一個月工資,很多人因為忍受不了,主動扔掉一個月工資離職。那時候我也沒見過勞動合同是什麽樣子,只知道工人弱勢,只能被迫服從,根本不知道怎麽維權。從此我明白了地獄是什麽樣子的。
在如此惡劣的工作環境之下,我實在是扛不住,我又不想扔掉一個月工資,於是我開始自學法律,對勞動方面的法律有所了解後知道要想解決自己的問題,必須申請勞動仲裁,那時候的勞動仲裁是要收費的,當時記得是600元,這個費用讓我望而卻步,雖然最後是輸方負擔,但是我冒不起風險,最後在這家鞋廠工作了兩個月,第二個月一發工資就走人,扔掉了一個月工資,,雖然工資很高,有一千五百元左右,但這是拿命換來的。
因為基本工資低,工人們還都是喜歡加班,因為生活負擔太沈重了,只能放棄很多東西來追求收入,所以加班多的工廠,還是受歡迎,限制加班時間從文明角度來看,肯定是進步的,但理想與現實,總是錯位的。
我曾經十分的勤勞,但是如果誰認為那是美德的話,那請你自己去過那樣的生活,那樣的勤勞,是生活所迫,相信歷史上中國農民的勤勞也一樣。如果勤勞是一種美德,那麽法律就應該保護一天12小時工作制,全世界的法律都沒有那樣的條文,那只能說,勤勞從來都不是什麽美德,它更多的是一種罪惡。
以勤勞之名,讓你陷入無休止的勞動狀態的,都是應該譴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