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述

作者 獨立工會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一年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

價值

馬克思的價值概念可認為是他思想主體中最有爭議的概念。非馬克思主義者普遍地宣告價值概念是馬克思主要的邏輯錯誤的根源,而不管承認馬克思在其他方面有什麽見解(龐巴維克的《卡爾·馬克思及其體系的終結》仍然是最有權威的論述,見“參考書目” ①),在馬克思主義者中間,價值概念也是有極大爭議的問題。有些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在對資本主義具體經濟現象的分析中,價值概念是多余的;因此,在對剝削進行基本的馬克思主義的分析中,價值概念是不必要的。其他一些馬克思主義者則認為,價值概念是成功地理解貨幣、資本和資本主義動態的基礎;因此,沒有價值概念,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的分析就崩潰了(前者見斯蒂德曼:《斯拉法以後的馬克思》,1977年英文版;後者見“參考書目” ③、 ④、 ⑤;同這兩者觀點極不相同的有代表性的例子見“參考書目” ⑥)。

在馬克思看來,商品的價值把資本主義條件下勞動的社會性所具有的特殊的歷史形式,表現為社會勞動力的耗費。價值不是一種技術關系,而是人們之間的一種社會關系,在資本主義條件下,這種社會關系采取了一種特殊的物質形式,從而表現為這種物質形式的屬性。這首先表明,人類勞動作為商品形式的普遍化完全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對價值這一概念的分析同樣也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其次,這也表明,價值不只是一種精神中存在的概念;它具有一種現實的存在,價值關系成為資本主義社會關系所采取的特殊形式。由於這種形式就是商品。因此,這就決定了商品是馬克思分析的出發點。馬克思在他論述政治經濟學的最後著作之一中,把他論述的程序總結如下:

“……我不是從‘概念’出發,因而也不是從‘價值概念’出發……我的出發點是勞動產品在現代社會所表現的最簡單的社會形式,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並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現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這裏我發現,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價值,另一方面,是交換價值的承擔者,從這個觀點來看,它本身就是‘交換價值’。對後者的進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換價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價值的‘表現形式’,獨立的表達方式,而後來我就來分析價值”(《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12頁)。

由於商品是為交換目的而生產的物,因此,商品具有“交換價值“,交換價值被定義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比例。因而商品既是使用價值又是交換價值。但是,這是一種使人誤解的說法。交換價值總是隨時間、地點和環境不同而不同,一個商品所具有不同的交換價值,同它所交換的不同的商品一樣多;在某種意義上,同它交換的每一商品也同樣如此。因此,存在著使所有的相互交換的商品相等的某種東西。這就是說,交換價值是同它相區別的某種東西的表現形式。這種等量的共同因素不可能是商品具有的物理的或自然的屬性,因為它們是異質的。在交換過程中,表示同質的某種東西,並且所有商品都具有唯一的共同屬性,就是它們都是勞動產品。交換過程使生產商品的的所有不同類型的勞動在質上相同,生產商品的這種同質勞動叫做抽象勞動。價值就是抽象勞動的對象化或物化,價值的表現形式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因而商品不只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而且還是使用價值和價值。

從龐巴維克以來,批評者們都把《資本論》第1卷開頭幾頁的論證,解釋成馬克思試圖證明價值的存在,典型的是認為,這一未被證明的證據是不充分的,因為馬克思忽視了所有商品都具有其他共同屬性。例如,所有用於交換的商品,對它們的需求相對都是稀缺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物就可以無償地贈送,而不要進行交換),因此,在心理學上,即在人們對商品的需求和供給的動機上,也能發現馬克思所探尋的共同屬性(這是資產階級經濟學走的路線)。從實證主義或經驗主義角度來看,這種論證是極為有力的,但是,它沒有考慮到馬克思極不相同的哲學傳統;馬克思並不是通過得出我們所體驗到的全部現存的異質商品共有的某些(任意的)抽象屬性,對價值的存在提出形式上的論證。相反,他分析的是實際存在於資產階級社會中的人們之間的典型關系──一種商品同另一種商品的交換關系。這是因為:首先,政治經濟學範疇是特殊生產關系的必然反映;其次,正是通過對這些範疇及其所采取的形式的批判性的考察,資產階級關系的內容才得到闡述和揭露。形式上的、非辯證的分析永遠領會不了馬克思對價值的分析,因為它同所涉及的具體關系沒有任何內在聯系。馬克思在1868年7月11日給庫格曼的信中談到:

“即使我的書中根本沒有論‘價值’的一章,我對現實關系所作的分析仍然會包含有對實在的價值關系的論證和說明。胡扯什麽價值概念必須加證明,只不過是由於既對所談的東西一無所知,又對科學方法一竅不通“(《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368頁)。

在得出作為抽象勞動對象化的價值定義之後,馬克思進一步對價值的計量作了考察。價值是用生產商品的平均的必要的時間單位,通過對抽象勞動的計量來計量的。因而,在所有生產者生產率普遍提高,勞動時間縮短時,商品的價值就下降。因此,商品價值的變動同對象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勞動量成正比,同生產這一商品的具體勞動生產率成反比。在簡要考察了同其表現形式相獨立的價值之後,馬克思進一步證明了交換價值是怎樣成為價值的必然表現形式的。直到目前為止,這一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視;利用交換價值引申出交換價值,然後再利用價值引申出交換價值,這終究似乎還表明了某種循環論證。但是,這采取的又是形式邏輯的方法,它並不適合對本質和現象,或者內容和形式問題的說明。魯賓對這一點作了評論:

“人們不能忘記、在內容和形式關系問題上,馬克思采取的是黑格爾的觀點,而不是康德的觀點。康德把形式當作同內容具有外在關系的某種東西,當作從外部依附於內容的某種東西。從黑格爾的哲學觀點來看,內容本身並不是形式上從外部依附於它的某種東西。相反,通過內容的發展,內容本身產生出已經潛在於內部中的形式。形式必然從內容本身中生長出來”。

事實上,馬克思對他的政治經濟學的前輩,特別是對斯密和李嘉圖的主要批評之一就是認為他們忽視了價值形式,把價值形式看作是外在於商品本質的某種東西。因此,他們不能理解勞動為什麽表現為價值,為什麽價值計量(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表現為貨幣額。馬克思認為,這種錯誤的原因在於,勞動產品的價值形式,這種最抽象的同時又是資本主義最普遍的形式,沒有被看作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物,而被看作是社會生產的永恒的、自然的形式。因此,價值和價值量就同特殊的社會關系相分離,所作的分析就成為形式的,而不是辯證的。只有證明了價值怎樣必然地表現為交換價值,才可能理解價值怎樣表現為貨幣額,價值形式怎樣含有貨幣形式的意義。因此,馬克思的價值理論同時也就是他的貨幣理論。

作為商品,勞動產品同時具有自然形式和價值形式。但是,價值形式只是在一種商品同另一種商品交換時才表現出來。價值並不是離開同別的商品的交換、單個商品所固有的某種東西,而是反映了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之間的分工,商品生產者勞動的社會性質只有在交換行為中才顯露出來。因此,價值是一種純粹的社會現實,它的形式只能在商品和商品之間的社會關系中表現出來。馬克思把所作的這種考察稱作“簡單的、個別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在這種形式中,X量商品同A同Y量商品B相交換。由於商品A把它的價值表現在商品B上,所以商品A的價值相對地得到表現,商品A就處在“相對價值形式”上。相反,商品B成了表現商品A的價值的材料,商品B就是“等價形式”。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總是同時存在於價值表現中;在這一價值表現中,它們顯然是互相排斥的。

首先考察相對價值形式。商品B是商品A的價值的物質對象,但是,商品並不只是物化勞動的量,因為這並不能賦予它們以不同於自然形式的價值形式。商品A的價值作為物化勞動,必定具有一種同商品A本身不同的客觀存在;這樣,商品B的物質形式就成了商品A的價值形式。只有不同種商品之間的這一等式,才揭示了創造價值勞動的特殊性質,因為正是交換過程本身,才把物化用於交換的不同種商品中的不同種勞動,歸結為一般勞動的共同性質。進而,由於商品A的價值在商品B的使用價值上得到表現,這就產生了商品A的價值量的變化,並不必然地在相對價值量的變化中得到反映的可能性,反之亦然。(這種潛在性的發展包藏了馬克思經濟危機理論的核心。)其次考察等價形式。馬克思指出了他所稱作的等價形式的三個“特點”:第一,使用價值成為價值的表現形式。商品B表現商品A的價值,它根本不表現自身的價值;商品B的物質體是抽象勞動的對象化。第二,生產商品B的具體勞動成為抽象勞動的表現形式。這就意味著,生產商品B的具體勞動盡管是個別人的私人勞動,但它同其他種類的勞動直接相等。第三,私人勞動采取了直接社會勞動的形式。這三個特點,即使用價值表現為價值、具體勞動表現為抽象勞動和私人勞動表現為社會勞動,是理解馬克思價值理論的關鍵。雖然商品既是使用價值又是價值,但只有在它的價值取得了同它的使用價值形式相獨立的和截然不同的表現形式時,它才表現這種雙重作用。這種獨立的表現形式就是交換價值。價值的性質使交換價值成為它的獨立的表現;在交換關系內部,商品A的的自然形式只當作是使用價值,而商品B的自然形式只當作是價值形式。在這一意義上,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內在對立被外在化了。

通過指出商品A不僅同商品B交換,而且也同商品C、D、E等交換,馬克思把簡單價值形式展開為“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商品采用的等式形式是無關緊要的事情。商品A顯示了在同整個商品世界發生社會關系中的地位;每一種其他商品表現為具有價值的物質對象,表現為一般人類勞動的特殊的實現形式。因而,同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截然相反,不是商品交換調節價值量,而是商品價值量調節商品交換的比例。然而,商品A的價值的一系列代表實際上是無止境的,並且不同於其他任何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由於存在著無數的等價形式,因此所有的具體勞動都表現抽象勞動,一般人類勞動沒有一個單一的、統一的表現。

這通過倒轉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引出“一般價值形式”就易於得到糾正。如果商品A把它的價值表現在無數的其他商品上,那麽,所有這些商品也就把它們的價值表現在商品A上。這樣,一種單一商品就被分離出來,表現所有的商品的價值,使每一種商品都同它自身的使用價值相區別,同所有其他商品的使用價值相區別,以此表現出所有商品所具有的共同的東西。這一商品被稱作“一般等價物”,它的自然形式是所有商品的價值共同承認的形式,是所有勞動的有形的代表,馬克思稱之為“商品世界的社會表現”。這種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作為其他所有商品的價值形式,這種特殊商品就成了“貨幣價值形式”中的貨幣商品,這就完成了商品的價值表現同商品本身的分離。商品價值除了交換價值沒有其他表現形式,而交換價值也只有在貨幣上得到表現。價值決不能用價值的實體即抽象勞動來表現,也決不能用價值的尺度即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表現。價值表現的唯一形式和價值能夠表現的唯一形式,就是貨幣商品及其量的尺度。正如馬克思在1858年4月2日寫給恩格斯的信中所指出的的:“從價值的一般特點……同它表現為某種商品的物質存在等等之間的矛盾中產生出貨幣這個範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303頁)。在早先論述價值和貨幣的手稿中,馬克思在手稿的括號內指出:“往後,在結束這個問題之前,有必要對唯心主義的敘述方法作一糾正,這種敘述方法造成一種假象,似乎探討的只是一些概念的規定和這些概念的辯證法。因此,首先是弄清這樣的說法:產品(或活動)成為商品;商品成為交換價值;交換價值成為貨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7頁)。經濟範疇是人類活動的反映,馬克思把同一範疇的邏輯起源同歷史起源相比較。他強調,歷史上勞動產品作為商品形式的發展同價值形式的發展是一致的,在總體上他總是把他邏輯分析的結果同現實的歷史發展的結果相比較。但是,在《資本論》第1卷第2版跋中,他也強調了研究方法和敘述方法之間的主要不同之處。他認為:

研究的方法“必須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種發展形式,探尋這些形式的內在聯系。只有這項工作完成之後,現實的運動才能適當地敘述出來。這點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觀念地反映出來,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就好象是一個先驗的結構了”(《資本論》第1卷,第23—24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馬克思克服了他在價值和價值形式敘述上的巨大麻煩。馬克思聽從恩格斯對《資本論》第1卷校樣的批評,寫了第1章附錄,《資本論》第1卷第2版和以後各版中,這個附錄重新寫進了第1章。第1版的這一附錄是馬克思價值形式理論的最清楚的陳述(參看馬克思:《價值形式》)。雖然馬克思承認他的陳述是困難的,但是他認為,他對價值形式的分析不能被舍棄,“這部分對全書來說是太有決定意義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311頁)。這並不是“一個先驗的結構”,不是“一些概念的規定和這些概念的辯證法”。把商品形式看作是價值形式的這一抽象是一種現實的抽象,因為交換過程是現實的過程,由此而同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勞動產品相適應。這就意味著,不可能存在價值的先驗規定,因為只有交換過程才使生產成為社會的,才建立了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之間的聯系,並保證在交換中實現的價值是而且只是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的勞動的表現形式。商品的價值只有在商品的生產之後才能在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上得到表現,在發達的資本主義中,這另一種商品就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貨幣。一旦證明了這一點,馬克思就能進一步從貨幣和貨幣的關系這一最高形式上,探討了“價值規律”(價值量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詳細內容,通過對資本和資本積累範疇的闡述,最後探討那些在資本主義表面上似乎同價值規律相矛盾的現象。與此相對應,在貨幣和貨幣關系的最高形式上,馬克思也有了探討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系是怎樣顛倒的,這種顛倒是怎樣在意識中得到反映的根據。

價值與價格

為了使對象化在商品中的個別勞動時間具有抽象勞動的一般特征,一種特殊的商品必須采取對象化的、一般的勞動時間的形式。商品作為價值的一般性質和它作為使用價值的特殊性質之間的矛盾,只有通過它本身的對象化才能得到解決;交換過程在物質上把商品的交換價值同商品本身區別開來;這樣,所有作為使用價值的商品,就同作為表現它們價值形式的貨幣同商品對立起來。因此,馬克思把價格定義為價值的貨幣形式,商品的價值在貨幣商品(例如黃金)量上得到表現。

貨幣商品也象價值尺度的作用一樣,必然起著價格標準的作用。它能起到價值尺度的作用,只因為它本身就是勞動產品,因而在價值上潛藏著可變性;作為價格標準,尺度的穩定性顯然是重要的。那麽,為什麽價格可能發生波動呢?這或者是因為商品價值已經改變,而貨幣價值保持不變;或者是因為貨幣價值已經改變,而商品價值保持不變;或者是因為這些變化的某種結合。因此價格總是對價值作出精確計量的假定是決不可能的。價值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量的,在概念上這總是一種準確的尺度。但是,它只能表現為特定交換中的商品和貨幣之間的交換比率;由於涉及兩個獨立的商品,因此這種交換比率,既可能表示商品的價值量,也可能表示較大的或較小的貨幣量,因為它是在特定的交換環境中出售的。因此,價格和價值量很可能是不同的;馬克思評論道:“但這並不是這種形式的缺點,相反地,卻使這種形式成為這樣一種生產方式的適當形式,在這種生產方式下,規則只能作為沒有規則性的盲目作用的平均數規律來為自己開辟道路”(《資本論》第1卷,第120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商品的價格代表了它的觀念的價值形式,即同想象中的貨幣商品相等;但是,要使這個價值形式得到實現,必然進行交換。在這一意義上,價格形式既意味著商品同貨幣交換的可能性,也意味著這種交換的必然性;對這種交換的分析,為馬克思進一步闡明資本概念提供了基礎。一種通常的誤解就是認為《資本論》第1卷談的是價值,《資本論》第3卷涉及的是價格。情況正相反,《資本論》第1卷一開始就對價格形式作了闡述。然後,馬克思再從所有資本共同性的角度,使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適合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動態發展。通過競爭過程,資本之間的差別要求價格形式進一步發展成生產價格和市場價格,但是,這種競爭只有在對資本主義生產作了展開分析之後才能分析,因此,在《資本論》第3卷才作充分探討。

勞動力

勞動力就是從事增加商品價值的有用勞動的能力。工人出賣給資本家換取貨幣工資的就是勞動力。勞動力同勞動是有區別的,勞動是人類生產力為改變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增加商品的價值的實際使用。勞動產品能作為商品買賣。但是,要對勞動本身即生產活動的買賣這一概念賦以確切的含義,卻是不可能的。不能出賣勞動產品的勞動者必然出賣勞動力,並同意從購買者的利益出發和在購買者的指揮上消耗其勞動,以換取一定的貨幣量即工資。

勞動力範疇是在用勞動價值論解釋余價值源泉中提出來的。資本家支付貨幣購買商品,然後又出售商品換得比他支付的貨幣更多的貨幣。但是,這種情況之所以能夠經常不斷地出現,只是由於存在某種在使用時能夠增加商品的價值的商品。勞動力就是這樣一種商品,而且是唯一的這樣一種商品;因為在購買和使用勞動力中,資本家榨取了勞動,而勞動就是價值的源泉。從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來看,剩余價值的源泉在於資本家付給勞動力的價值,小於他們所榨取的由勞動加到商品上去的價值。對剩余價值的其他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資本家按低於商品的價值購買商品,或者按高於商品的價值出售商品,但是這只能解釋個別剩余價值,而不能解釋整個生產體系的剩余價值,因為用這種方法獲得的價值肯定是其他一些商品生產者失去的價值。

資本家在市場上購買勞動力這一現象產生的歷史前提條件就是“自由”勞動者階級的出現:首先,他們有“自由”處置自己勞動力的合法權力,以在交換這一限定的階段中同潛在的購買者談判;其次,他們同樣也享有不掌握或支配生產資料所有權的“自由”。因此,勞動力現象要求消除奴隸製和農奴製,消除對人們在交換中處置自己勞動力權力的一切限製。它也要求直接生產者同生產資料相分離,這樣他們就不可能生產和出售他們的勞動產品,從而迫使他們為了生計而出賣勞動力。

盡管在充分發展的資本主義生產中,勞動力表現為市場上的一種商品,但是,它還是有一些同其他商品不同的特點,並引起了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中的一些重要矛盾。首先,盡管勞動力表現為市場上出售的一種商品,但是這一商品的生產卻同其他商品不一樣。勞動力的生產是工人作為人的生物上和社會上的再生產。這一復雜的再生產過程涉及在總體上和資本主義關系或商品關系不同的社會關系。例如,在極為發展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勞動力是由不拿工資的家務勞動再生產出來的;在較不發展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勞動力常常是由殘存的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再生產出來的。這些過程有其自身的邏輯和觀念形態;純粹的資本主義關系的邏輯不可能完全地和自行地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

其次,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就是它創造價值的能力。勞動力同其它商品不一樣,為了使用勞動力,購買者即資本家必然同出售者即工人之間建立一整套全新的關系。從勞動力中榨取勞動,引起了購買者和出售者之間超出通常談判商品價格(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工資)範圍的附加的鬥爭條款;引起了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上的鬥爭。這些對抗階級的鬥爭,本質上構成了資本主義生產的技術上的和政治上的問題。

最後,勞動力的出售使得工人同他或她自己的生產的創造力(這種創造力轉到了資本家手中)相異化,同對勞動產品的控製相異化。在勞動力商品出現後,商品形式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矛盾再現為工人同他或她的勞動和產品的異化。

盡管在李嘉圖的著作中,在對價值理論的有條理的闡述上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但是古典政治經濟學並沒能解決“勞動的價值”這一概念所固有的混亂,在有些場合“勞動的價值”指的是工資,在其他一些場合指的卻是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馬克思通過把勞動概念分解為勞動、勞動力這一對概念,消除了這種混亂(參看《資本論》第1卷第4章第3節和第17章)。這就使我們明白,出賣勞動力來換取資本家的工資這種交易,發生在生產之前,發生在產品中價值的出現之前;這也使我們明白了資本主義生產占有剩余價值的確切機製。馬克思把區分勞動和勞動力的這一發現,看作是他對經濟科學作出的最重要的積極的貢獻。

勞動過程

在最簡單的意義上,勞動過程就是勞動據以物化或對象化在使用價值中的過程。在這裏,勞動就是從事勞動的人和自然界的相互作用,自然界的要素由此而按照一定的目的被有意識地改變了。因此,勞動過程的要素有三方面:第一,勞動本身,即有目的的生產活動;第二,勞動所作用的對象;第三,用於從事勞動過程的資料。通常由先前的勞動過程所提供的那些勞動對象被稱為“原料”。勞動資料既包括基礎結構或同勞動過程間接相關的要素(渠道,道路等等),也包括如工具這樣的勞動借以影響勞動對象的直接要素。它們總是以前勞動過程的結果,它們的特點既同勞動發展的程度有關,也同勞動在其中完成的社會關系有關。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一起被稱作“生產資料”。由於勞動的作用而改變了勞動對象,這就是使用價值的創造;我們同樣可以說,勞動已對象化了。由於生產資料就是勞動過程所消費的使用價值,因此,這一過程就是“生產消費”過程。由於使用價值由此而被生產出來,因此,從勞動過程的角度來看,所完成的勞動就是“生產勞動”。

勞動過程是人類生存的條件,這對所有的人類社會形式都是共同的:人們一方面依靠他們的勞動這一主動要素,另一方面也依靠自然的、無生命的世界這一被動要素。但是,為了理解勞動過程中不同參與者相互之間的關系,就需要對勞動過程在其中發生的社會關系作一考察。在資本主義勞動過程中,資本家在市場上購買生產資料,也購買勞動力。然後,資本家是通過使勞動力的承擔者(工人)在他們的勞動中消費生產資料而“消費”勞動力的。這種勞動是在資本家監督、指揮和控製下完成的,所生產的產品是資本家的財富,而不是直接生產者的財富。勞動過程只是資本家已購買的物和物之間的過程——因此,這一過程的產品就屬於資本家。

這些產品對資本家具有使用價值,只是因為它們是交換價值的承擔者。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的目的就是生產在價值上超過生產過程中消費的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價值的商品。因此,這種生產過程既是創造使用價值的的勞動過程,也是創造價值的增殖過程;增殖過程之所以可能,只是因為勞動力的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之間存在著差額。理解馬克思經濟學的關鍵,就是把勞動力的價值同勞動過程中勞動力的耗費所增殖的價值區別開來。只有後者超過前者,剩余價值才可能創造出來。再者,資本控製了勞動力,這是由於人們在歷史上同生產資料分離開了,因此人們被迫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換取工資,只能進行工資交易。而資本家控製勞動,這是因為勞動力的使用是在資本家監督下完成的,在這一過程中,工人階級被迫完成比維持他自己生存所必需的更多的勞動。因而資本是一種強製的社會關系。

勞動過程涉及的是生產的質的運動,是具有一定目的和內容的、生產某種特殊產品的過程。從量的觀點來看,價值創造過程把這一過程中的所有因素都看作是一定量的對象化的勞動,對象化的勞動以一般等價物為單位,按照社會必要的持續時間加以衡量。任何商品生產過程都是勞動過程和價值創造過程的統一。一旦價值創造過程超過一定點繼續下去,我們就有了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形式,或者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即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的統一。

在現代許多論述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馬克思主義論著中,在用語上存在著某些不準確之處: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往往被確定為資本主義勞動過程,而不是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的統一。堅持區分這兩個過程,對於堅持為人熟悉的馬克思主義使用價值和價值過程的兩重性是重要的。資本主義條件下的生產資料具有類似的雙重特點。從勞動過程的觀點來看,生產資料是用於有目的的生產活動的資料,工人在實體上同生產資料發生聯系,生產資料成為勞動活動對象化在產品中的本質要素。然而,從價值增殖過程的觀點來看,生產資料就是用於吸收勞動的資料。在工人消費作為生產活動物質要素的生產資料(勞動過程)的同時,生產資料也消費勞動,以使價值得到增殖(增殖過程)。在資本主義條件下,不是工人使用生產資料,而是生產資料使用工人。一旦資本家的貨幣轉化為生產資料,生產資料就立即轉化為資本家對其他人的勞動和剩余勞動的所有權,即有私人財產權證明為正當的、並最終受到資本主義國家強製力量維護的所有權。已經對象化的勞動或死勞動和運動中的勞動力或活勞動之間關系的這種顛倒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征,反映在資產階級意識形態上就是對以生產資料價值為一方和以他們所擁有的自行增殖的財產即資本為另一方的混淆。這樣一來,就把生產資料看作是具有生產能力的,而實際上只有勞動才能夠生產出東西來。對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資料使用工人而不是相反情況的這一闡述,強調了勞動對資本的從屬。馬克思(在《直接生產過程的結果》中)區分了他稱作的“勞動對資本從屬”的兩種形式;這兩種形式同前資本主義歷史和資本主義歷史這兩個性質不同的歷史階段相適應。第一種形式出現於資本主義從以前的生產方式產生的過程中,它涉及的純粹是榨取剩余價值方式上的轉化。為了描述這種在迄今為止勞動得以完成的同樣的生產技術基礎(相同的生產力水平)上勞動從屬於資本的過程,馬克思把這稱作“勞動對資本的形式上的從屬”。所有的個人之間統治和從屬的關系、封建城市中行會生產和封建鄉村中農民生產的特征都在現金交易中瓦解了;由此,不同的商品(勞動條件商品和勞動力商品)所有者相互之間只是一種以買賣為基礎的關系,只是在生產過程中資本和勞動之間相互對立的關系。由於這種“勞動對資本的形式上的從屬”並沒有改變勞動過程本身,因此榨取剩余價值的唯一方法就是延長超過必要勞動時間的工作目的長度。馬克思認為,形式從屬是同絕對剩余價值生產聯系在一起的,在英國它存在於16世紀中期到18世紀最後30年,在這一時期,勞動過程最初以協作為特征,後來又以工場手工業為特征。但是,隨著機器和大工業的出現,勞動過程本身不斷地發生轉化,或者說發生了追求生產率提高的革命化。機器成為勞動過程的主動因素,它把連續的、統一的和重復的任務強加給勞動,並使強製的嚴格的工廠紀律成為必需。科學知識作為機器使用的必然的伴隨物,創造了一種新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等級製度,先前以手工技術為基礎的分工被消滅了。馬克思把以機器為基礎的大工業及其生產稱作“勞動對資本的實際上的從屬”,並把它和相對剩余價值生產聯系在一起。英國進行“產業革命”之後,勞動對資本的實際上的從屬就不斷地轉化為追求價值積累的勞動過程,一般地說,這標明資本主義已成為一種成熟的生產方式。

在馬克思論述這個問題的著述之後,大約一百年來馬克思主義者對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幾乎沒再作過分析。部分的原因或許是因為馬克思的分析極為成功。馬克思逝世以後,工廠生產的發展似乎有力地證實了馬克思的著述。盡管有蕭條、法西斯主義和世界大戰等等,但是,在追求生產力增長中對科學的利用,還是引起了資本主義極其巨大的增長;在馬克思主義者當中存在著這樣一種傾向,即把先進資本主義的技術看作是勞動過程的必然的組織形式,而不論社會生產關系為何。這就是說,技術被看作是中性的,而它的獨裁主義和等級製度的本質則被看作是占優勢的生產關系的機能。這同一種不同的觀點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這種觀點把歷史解釋成受生產力發展的製約,技術的發展被看作是一種平穩的、直線的前進過程,它決定了特定的時間點上的合適的生產關系。技術而不是階級鬥爭成為歷史的動力。列寧在熱情地把弗雷德裏克·溫·泰羅的“科學管理”原理作為蘇聯趕上和超過資本主義的一種手段時,極大地推進了這兩種觀點。1918年列寧對泰羅製的評論就是:

“同資本主義其他一切進步的東西一樣,既是資產階級剝削的最巧妙的殘酷手段,又包含一系列的最豐富的科學成就,它在分析勞動中的機械動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動作、製定最適當的工作方法,實行最完善的計算和監督方法等等。蘇維埃共和國無論如何都要采用這方面一切有價值的科學技術成果。社會主義能否實現,就取決於我們把蘇維埃政權和蘇維埃管理組織同資本主義最新的進步的東西結合得好壞”(《列寧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70—171頁。)這種策略對蘇維埃社會的社會主義發展起了步人後塵的影響作用,因為蘇維埃的勞動過程同它們的資本主義對手幾乎沒有什麽不同。回顧起來或許並不令人驚訝,1929年到1932年蘇維埃工業化就是依靠大規模引進資本主義技術,然後再對這些技術進行模仿;在復製接近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技術創新的任何事物方面,蘇聯始終存在著難題。如果要想說明技術是如何地由階級關系決定而不是適得其反的話,那麽這倒是一個十分清楚而又有爭議的事例。

歷史上“技術主義”概念在西方所產生的主要後果就是,馬克思主義對正在變化的先進資本主義國家階級結構的分析變得停滯不前了,從而使各式各樣的後資本主義或後工業的社會學應運而生,這些社會學為大多數社會民主黨修正主義提供了意識形態的基礎,特別是在20世紀50年代更是如此。但是,從60年代末以來,馬克思主義者的註意力逐漸轉到對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的重新發現上來,這成了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分析復興的組成部分。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布拉維爾曼著作的出版,證明對資本主義國家生產過程和階級結構演變進行馬克思主義分析的發展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布拉維爾曼的分析結構圍繞著作為資本主義根本動力的資本積累,恢復了馬克思所強調的生產擴大和勞動貶黜同時發生的理論。關於前者,布拉維爾曼的分析涉及壟斷資本主義,他強調壟斷資本主義中管理和機械化的發展所具有的特別的重要性。寡頭大公司的出現、市場結構的變化和國家經濟活動的發展,綜合成這樣一種分析思路,即證明資本結構的變化產生了工人階級結構的變化。布拉維爾曼特別強調勞動後備軍的特征和構成的變化。強調性別上分工的重要性,以及強調在辦公室工作和勞務產業的勞動過程和職業上的變化。另一方面的問題就是對勞動的貶黜,特別是對手藝勞動的貶黜,因為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結構不斷關心的是使勞動變得低廉,關心的是通過排除有礙於資本實現其重新組織生產的企圖的一切技能和知識來保證對勞動過程實行有效的控製。布拉維爾曼認為,這後者構成了通過對手藝技能的貶黜而形成勞動對資本實際從屬的一般趨勢。

對布拉維爾曼著作的批判大體上集中在:他試圖把現代工人階級看作是一個“自在”階級,而不是一個“自為”階級,從而避開了對工人階級意識、組織和活動進行全面的分析。人們認為他的這種方法使工人階級僅僅成了資本的對象,即被動地適應著增殖動態的變化,這就忽視了在生產的一定點上階級鬥爭是理解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發展的關鍵的方法。此外,還可以認為布拉維爾曼的分析表明資本家的控製和統治完全和全部是在生產過程內部進行的,而沒有考慮到政治關系和資本主義國家機構的意義;如果把生產內部的階級關系看作是經常地對資本產生疑難的關系,那麽,就可以把政治機構和過程看作是能使這些關系保障資本安然無恙的東西。

盡管布拉維爾曼著作中的工人階級不論在生產過程內部還是在生產過程之外都具有被動性,但是,他的著作對於使馬克思主義者重新註意資本主義勞動過程來說,以及為討論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這一中心論題提供了焦點和參照點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

社會必要勞動

關於價值量的衡量的概念。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第1章中寫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可見,只是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資本論》第1卷,第52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因此,社會必要勞動是抽象勞動即價值的實質的同義語,它的衡量是按時間單位計算的。這個詞是和個別勞動對照而言的。一個特殊生產部門的不同公司進行生產,技術效率的程度不同,生產工藝也不一定相同。隨之,每個公司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個別勞動時間就會不同。但是,不管商品來自什麽生產過程,它是按同一價格出售的。顯然,個別勞動時間低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營得法的公司,比個別勞動時間高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營不當的公司,將從每一產量單位實現更多的剩余價值作為利潤。市場價值和個別價值的差額,在資本主義製度下刺激著不斷引用新的生產方法,每個公司都盡量降低個別價值,以便在競爭中對對方占優勢。

對於生產一種商品為社會所必要的勞動時間,不可能根據某種特殊的“平均”的生產技術,先驗地確定為某種物化勞動量。根據相同的理由,價值只是作為一定數額的貨幣的交換價值的形式出現;市場價值是競爭過程的產物,它本身是下列事實的結果:只有通過市場交換,在資本主義製度下各個商品生產者的社會聯系才得以建立,因此,只有通過貨幣,私人勞動才具有社會勞動的形式。

究竟市場價值決定於市場的某種平均過程,如以上所說暗示的,還是決定於最經營得法的公司的個別勞動時間,有時還不清楚。答案有兩種:價值的決定不是一種靜止的平衡狀態,而是一種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剛一確定,由於經營不當的生產者的破產和經營得法的生產者的革新,它又發生變化。

剩餘價值

榨取剩余價值是資本主義製度下剝削的特殊方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殊性。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剩余采取利潤的形式,剝削產生於工人階級的純生產額出售所得比工人作為工資所得要多。因此,利潤和工資是剩余和必要勞動在受資本雇傭時具有的特殊形式。但是,利潤和工資都是貨幣,從而只是勞動通過一系列歷史上特定的中介作用(其中剩余價值概念具有決定性作用)對象化的形式。

資本主義生產,是一種商品生產形式,的確,是最普遍的商品生產形式。因此,產品的生產是為了按價值出售,價值是通過價格形式,那就是說,作為一定數量的貨幣衡量來實現的。產品屬於資本家,他從產品的價值和投入生產過程的資本的價值的差額中獲得剩余價值。資本分為兩部分:不變資本,相當於在生產過程中只是轉移到產品中去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可變資本,用於雇用工人,工人被付給他們所出售的勞動力的價值。其所以叫可變資本,是因為從生產過程開始到結束,它的數量是在變化的;作為勞動力價值開始的東西卻以勞動力發揮作用所產生的價值而告終。剩余價值就是二者的差額,即資本家沒有付給等價物作交換而占有的工人所生產的那部分價值。這裏,沒有不公平的交換;然而,資本家得以占有無償剩余勞動的成果。

其所以可能如此,因為勞動力是具有能夠創造價值的唯一特殊的商品。因此,它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必要成分。生產資料在生產過程中被使用掉(消耗掉),它們的使用價值體現在生產過程中,而且將以新的形式在產品中重新出現。它們的價值只是轉移到產品價值中去。勞動力在生產過程中也被消耗掉,但勞動力的消耗就是勞動本身。既然勞動在商品生產中具有既是具體勞動,又是抽象勞動的二重性,勞動力的使用價值也具有二重性:勞動力既有能夠創造使用價值(具體勞動)的使用價值,也具有能夠創造價值(抽象勞動)的使用價值。資本家感興趣的就是後者。當勞動力消耗掉的時候所產生的價值是新的價值,只是預料這種新的價值將大於他們的勞動力的價值,資本家才雇用工人。工人階級是由除開自己的勞動力外一無所有的人們組成的。因為工人沒有接近生產資料的其他途徑,為了糊口必須出賣點什麽,他們就勢必出賣他們的勞動力而且無法自行利用它的創造價值的特性。所以,工人們不是在勞動市場中受不等價交換的剝削,因為他們是按價值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的,他們卻是通過被迫加入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階級地位受剝削的,剝削實際上是在這個過程中發生的。雖然每一單個的雇傭勞動合同,像任何其他自由交換合同一樣,不是強加於當事人雙方的,工人們卻根本無法不去出賣他們的勞動力,因為他們沒有其他辦法謀生。所以這種自由雖然從單個的雇傭勞動合同來看是真正的自由,實際上是馬克思所謂工人的雙重的自由:出賣他或她的勞動力的自由或是挨餓的自由。

馬克思對剩余價值的分析大大不同於古典政治經濟學早期作者的分析。後者,特別是李嘉圖傾向於認為剩余價值產生於工人和資本家之間勞動和工資的不公平交換。工人被迫低於它的價值出賣他們的勞動;那麽,剩余產生於交換。但是,馬克思對勞動和勞動力作了區分,就能說明如何在不存在不公平交換的條件下,勞動力能夠按它的價值被出賣並在生產中產生剩余價值。這樣,他證明,資本主義剝削,像以前一切生產方式中的剝削一樣,產生於生產過程中;確定公平交換比例,並不能消滅剝削;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地位是階級地位,取決於能否取得生產資料,而不是如後來新古典經濟學所認為的取決於個人收入,因為個人收入是交換合同的個別協商的結果。

既然價值是一定的量,剩余價值的數額也是一定的量。一個工人生產的剩余價值量,是他或她生產的價值和他或她的勞動力的價值的差額。前者決定於特定的工人參加的勞動過程的條件以及它的產品的市場。後者決定於個別的勞動過程以外的勞動市場條件以及工人消費的必需品的價值。價值規律傾向於保證不同生產部門的工人生產的價值相同,勞動市場的競爭傾向於保證勞動力有平均價值,至少是對於普通勞動。這樣,我們就可以談一種經濟的平均剩余價值率,其中剩余價值率(有時稱剝削率)規定為下列比率:

剩余價值

s/v= ────

可變資本

如果熟練勞動生產的價值被認為是非熟練勞動的若幹倍,並得到與此相稱的額外報酬,即使這樣,它的剩余價值率也保持不變。

雖然工人所產生的價值可以這樣區分,那麽工人創造價值所花費的時間也就可以這樣區分。因此,工作日可以同樣區分為兩部分:必要勞動,在這段時間內工人生產他或她得到的工資的等價物;剩余勞動,在這段時間內,工人只是為資本家而生產。顯然,這兩部分這樣區分,那麽,剩余價值率就是:

剩余勞動 工人為資本家工作花費的時間

S/V= ──── = ───────────────

必要勞動 工人為個人消費而工作花費的時間

資本主義生產的歷史可以看作是資本家極力提高剩余價值率而工人則極力反對以致彼此鬥爭的歷史。這發生在兩種主要的情況下。第一,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涉及通過擴大每個工人所生產的全部價值而不改變必要勞動的數量,來提高剩余價值率。這可以通過在強度上或長度上延伸工作日來實現,但是二者不僅遇到工人階級有組織的反抗,而且有自然的限度,因為整個資本(即使不是個別資本家)所依賴的階級的健康狀況由於勞動時間過長,勞動強度過高和工資過低將日益惡化。所以,我們可以看到,1847年在英國,工人階級的組織、博愛的資本家以及在長遠利益上跟小資本相對立的大資本三者結合在一起,使10小時工作日的法案得以通過(參看《資本論》第1卷第8章特別是第6節)。

當榨取絕對剩余價值達到極限的時候,增加每個工人生產的全部價值的另一種辦法,是按對資本更為有利的比例來分配相同的量,那就是說,在工作日的時間不變的條件下來進行重新分配,使更多的時間可以作為剩余勞動時間而被資本所占有。這就需要縮短必要勞動時間,那就是說,降低勞動力的價值。這就是榨取相對剩余勞動,可以通過兩種辦法實現。必須減少工人所消耗的使用價值的數量,或是縮短生產同等數量的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前面這種方法將遇到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所遇到的那種限度;工人階級的反抗和它的身體條件的惡化。後面這種方法使資本主義成為迄今為止最有生氣的生產方式,不斷改變它的生產方法和實行技術革新。因為只有通過技術改革,生產特定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才能縮短。生產率由於實行死勞動以機器的形式取代活勞動的新的生產方法得到提高,使生產的個別商品的價值降低。如果這種情況涉及其價值在勞動力的價值中有所反映的商品,即構成工人的部分消費品的商品,勞動力的價值就會下降,更大一部分工作日就可能花在剩余勞動方面。

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導源於一切資本分享某一生產工人的消費品的部門中生產率提高帶來的好處。這種分享是流通過程和資本主義競爭的產物。一旦競爭者都采用新技術,產品價值下降,那革新的資本家的額外利潤便逐漸消失。如果革新是在工資商品生產部門,這種好處便以降低勞動力價值的形式為一切資本所分享;如果革新是在終於進入工人消費品的生產部門的生產資料的生產方面,效果將同樣被感到,因為工資商品的價值將同樣縮小。然而,如果革新是在專為資本家消費而生產的部門中,或是在生產專供這種部門使用的生產資料的部門中,最後的結果就不會是剩余價值率的變化,而只是某些奢侈品價格的降低。

所以,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就資本家來說,並不是作為一個自覺過程而發生的,資本家的目的在於減少他們自己的單獨成本以便增加他們自己的利潤。競爭將促使他們喪失他們對他們的競爭者所取得的直接的利益,因為任何好處最後將在一切資本中間普及。究竟最後結果是不是榨取相對剩余價值──那就是說,產品是不是能對勞動力價值有任何影響──對於個別革新的資本家是無關緊要的。在兩種場合下,他都受競爭勢力的約束,最後喪失一切個人優勢。

許多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歷史,都可以從榨取絕對和相對剩余價值的角度加以考察。雖然前者是資本主義發展早期的特點,二者攜手並進,隨著技術的改革,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又為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新的勢頭奠定基礎。許多過程也能分析為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和絕對剩余價值的混合物;例如,已婚婦女參加有酬工作,這既容許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因為她們的低工資代表勞動力的較低的個人價值,這同時也為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打下基礎,因為更多的創造價值的勞動是整個家庭完成的,而她們的成本再生產和資本付酬的必要勞動量並沒有相應地提高。

剩餘價值與商業利潤

資本家墊付貨幣購買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在工人們借助生產資料生產一種新的商品以後,資本家通常出賣商品取得的貨幣比他墊付的要多。馬克思用M—C—M′(貨幣—商品—貨幣)的公式來表示這個過程,M,即出售商品獲得的貨幣超過M,即墊付的貨幣。如果支付和取得的價格與價值相當,額外的貨幣就是剩余價值,它在這種表現形式下相當於傳統會計項目的毛利,即銷貨收入超出出售的商品的直接成本的那一部分。馬克思認為,就整個資本來說(而不是就個人資本來說),從價值觀念來規定的全部剩余價值相當於從價格觀念來規定的全部利潤,即使每一件商品的價格並不等於它的價值。和馬克思的其他原理同時存在的這種“相當於”的可能性一直是生產價格和轉化問題理論中的爭論問題。

勞動價值理論闡明,資本主義生產製度中的剩余價值的來源是工人的無償勞動。工人平均每天(或小時,或任何單位勞動時間)生產一定數量的貨幣價值,但他所得到的工資只是這個價值的一部分的等價物。所以,工人只是被付給工作日的一部分的等價物,在其他部分即無償部分中生產的價值,就是剩余價值。工資的形式使這個事實模糊起來,因它使人感到工人每小時都到報酬,但是,從勞動價值理論來看,一部分勞動被耗費掉,工人都沒有得到等價物,因此,它是無償勞動。在資本主義生產製度中,對工人的剝削,並不違反資本主義社會的道德和法律,資本主義社會把工人看成是一種商品即勞動力的所有者,只有在市場上的交換中他能保證這種商品的全部價值,才受到保護。但是,既使工人被付給勞動力的全部價值,這個價值還是低於他們所生產的價值,因此,從一種社會觀點來看,他們的一部分勞動被資本家階級作為剩余價值占為己有。

工資被工人們用於自身的再生產。與工資相當的勞動時間可以認為是生產為工人的再生產所需要的商品的必要勞動時間。如果我們撇開不以商品關系為中介的對社會勞動再生產的貢獻,例如家庭和家務勞動,或在非商品生產方式中耗費的勞動,總工資就相當於生產者本身的再生產的必要勞動,剩余價值則相當於社會剩余勞動。從社會再生產的觀點來看,我們把剩余價值看作是資本主義社會中剩余勞動具有的特殊形式。因此,資本家階級占有剩余價值乃是占有剩余勞動的一種特殊方式。資本主義社會象其他階級社會一樣,建立在特定階級占有社會剩余勞動的基礎上。能夠發展的一切社會,都生產一種剩余,從而也都使用了剩余勞動;在一切階級社會中,剩余勞動都被一個階級通過某種剝削方式所占有;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特殊的剝削形式就是通過剝削雇傭勞動占有剩余價值。

資本家被迫放棄一部分剩余價值,作為向土地所有者交納的地租。全部剩余價值中剩下歸他的那部分,對於資本家來說,就是利潤。這種利潤一部分還要支付給其他人。資本家要對非生產勞動付給報酬,非生產勞動包括監督生產和維持生產秩序以及推銷商品的工作。如果資本家以借款作為生產經費,那麽一部分剩余價值就要作為利息支付給貸款人。在這些支付之後,資本家口袋中剩下的,馬克思稱之為企業利潤。國家可以對這種剩余的利潤課稅,取得其中一部分。

在運用常規的利潤核算方法時,必須找出每一種方法究竟包括哪一部分剩余價值量。馬克思通常用“利潤”一詞表示全部剩余價值,因為他在他的許多分析中,撇開了地租、利潤進一步分化出利息、商業利潤,等等(參看《資本論》第3卷第1—4章,第21—24章)。在資產階級經濟理論中,投資的平均利潤率被看作是“正常利潤”或“利息”,或“資本服務的要素成本”;而“利潤”或“經濟利潤”一詞是專供壟斷或革新的額外利潤用的。在這個意義上,正常利潤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

剝削

剝削這個詞是馬克思是在兩種意義上使用這一詞的:一個是一般的意義,即為潛在的利益而利用某種東西;比如開發自然資源、利用政治形勢或利用道德偽善,他曾寫道:“身為父母的工人,令人十分憤慨地象十足的奴隸販子那樣販賣兒童。……資本主義的偽善們,卻在那裏攻訐這種他們自己一手造成、使之永存並加以利用的獸行”(《資本論》第1卷,第434—435頁中的註122)。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剝削是一個實用的、包羅一切並具有獨特辯論力量的貶義詞,馬克思就把它主要用於攻擊資本主義。

它所具有的另一個更確切的含義,使它成為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主要概念。在任何社會中,只要其中的生產力的發展超出維持人們生存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從而有潛力發展、改變和維持自然的代謝,生產的剩余便可能產生剝削,這是階級社會的基礎。當一部分人生產出來的剩余產品歸另一部分人支配時,就出現了剝削。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各個階級的存在雖只是就彼此的關系而言的,但這種關系則取決於一定生產方式中存在的剝削形式。是剝削導致了階級沖突,因此,不同類型的社會,其中的各個階級以及為任何社會提供動力的階級沖突,都可以具有產生剝削的獨特方式。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剝削表現為工業資本家榨取工人階級的剩余價值,但其它的剝削階級或階層也參與剩余價值的分配。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獲得剩余價值的手段是靠所有權,因而資本主義的被剝削的階級即無產者,只能靠出賣自己的勞動能力來維持生存,雖然他們所擁有和出賣的勞動能力的具體素質也把他們分為若幹不同的部分。

資本主義不同於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因為資本主義的剝削通常並不采取直接的暴力幹預,也不利用非經濟的手段。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剩余價值,是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的具體特征,特別是它與交換過程相聯系的方式而引起的。資本主義生產其所以產生剩余價值,是因為資本家用與工人勞動力價值相等的工資來購買工人的勞動能力的,但是由於資本家控製著生產,所以他們榨取的勞動大於他們所付工資的等價物,古典政治經濟學家把剝削看作是由勞動與工資的不等價交換造成的,馬克思與他們不同,在他看來,勞動與勞動力是有區別的,後者按其價值進行出賣,而前者則創造了剩余價值。因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剝削是在參與者背後,是在自由和平等交換的虛偽口號下進行的。

“勞動力的買和賣是在流通領域或商品交換領域的界限以內進行的,這個領域確實是天賦人權的真正樂園。那裏占統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權和邊沁。自由!因為商品例如勞動力的買者和賣者,只取於自己的自由意誌。……平等!因為他們彼此只是作為商品所有者發生關系,用等價物交換等價物。所有權,因為他們都只支配自己的東西。邊沁!因為雙方都只顧自己。”“(但如果讓我們)同貨幣所有者和勞動力所有者一道,離開這個嘈雜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領域,跟隨他們兩人進入門上掛著‘非公莫入’牌子的隱蔽的生產場所吧!在那裏不僅可以看到資本是怎樣進行生產的,還可以看到資本本身是怎樣被生產出來的。賺錢的秘密最後一定會暴露出來“(《資本論》第1卷,第199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但“賺錢”恰恰是資本家的剝削。它的秘密引起了對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而且馬克思揭露了這一秘密以來,傳統的經濟學仍一直致力於再次掩蓋其真相。以前的生產方式並不需要上述的腦力勞動去揭露、展示和重新掩蓋其剝削方式,因為在以前的各種社會中,剝削方式是很明顯的,付出多少天勞動,或統治階級的代表索取多少谷物。資本主義是唯一把它的剝削方法隱藏在交換過程背後的社會,因此,為了洞察它,就必須對社會經濟過程進行研究。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使用的或適用於這種生產方式的計量剩余價值的方法,也掩蓋了剝削。因為利潤率(S/[C+V])是剩余價值同包括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的全部預付資本相比來衡量單個資本獲利的大小的,即它是根據全部預付資本的量來占有剩余價值的份額的。但是隨著資本的擴大,利潤率會下降,從而掩蓋了剝削率會同進上升的情況,剝削應定為為剩余對必要勞動之比,所以剩余價值率是S/V(剩余價值/可變資本)。

反對剝削的正當性

工人承擔著失業之後基本生活面臨困境的風險,工人背負的精神壓力很多時候比資本家還大。部分資本家雖然參與勞動,但是資本家的收入與付出是不匹配的,以某服裝公司為例,即使這家服裝公司的老闆參與經營管理,這家服裝公司的商業利潤是由他個人的經營勞動加上紡織車間的藍領工人的紡織工作以及在服裝專櫃負責銷售的粉領工人還有在辦公室裡邊從事會計與經營規劃工作的白領工人共同創造的,他個人憑藉對這家公司的所有權獲得的商業利潤包含著這家公司的藍領工人與粉領工人以及白領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他如果不是因為佔有了這家公司,他不可能獲得相當於工人集體的全部收入的數倍的收入,最多只能獲得一份白領工人的收入,現實生活中的客觀事實證明了這一點,比如甲乙二人分別經營規模類似的甲乙兩家公司,甲是甲公司的資本家,乙是乙公司下屬的子公司的白領工人,甲可以獲得商業利潤,乙最多獲得工資與獎金,資本家獲得的利潤本身並非按勞分配的結果,而是按資分配的結果,已經超出了對先進生產力的合理獎勵,而且他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對被他僱傭的工人階級的統治構成了工人階級的勞動異化與個性異化,他本質上是剝削壓迫工人階級的剝削者。資本家追求利潤的過程中無法避免的會因為無序競爭引發經濟危機,馬克思並非徹底否定資本家的勞動,而是認為違反按勞分配的分配方式與資本所有者對僱傭勞動者的統治是不合理的,資本主義的運行方式會危害廣大勞動人民,中國歷史上的部分地主並非完全不參與勞動,部分地主屬於參與管理基層社會的鄉紳,部分地主會指揮佃農勞動,但是地主本質上依靠土地尋租獲得的土地租賃收入是不合理的。

歷史唯物主義

這個術語指的是通常所了解的以唯物主義概念來解釋歷史的那種學說的主體,它構成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社會科學的核心。根據恩格斯在1892年為《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寫的導言,歷史唯物主義這個名詞就是用來表達一種關於歷史過程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一切歷史事件的終極原因和偉大動力是社會的經濟發展、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改變,由此產生的社會之劃分為不同的階級,以及這些階級彼此之間的鬥爭。

恩格斯把馬克思奉為歷史唯物主義的創始人,認為它是馬克思的兩個偉大的科學發現之一(另一個發現為剩余價值理論),而馬克思則認為恩格斯獨立地達到了對歷史的唯物主義的理解。從這種理論本身出發,他們強調了這種理論形成的歷史的和物質的前提。

雖然學者們對於馬克思所論述的不同主題在其早期和晚期著作之間的延續程度問題存在著不同的見解,但是很少有人會否認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觀是在創作《德意志意識形態》(1845—1846)的時候開始形成的(盡管不無其思想前提),而且也正如他們自己所相信的那樣,這種觀點構成了他們世界觀的獨特之處。在他們的早期著作中對這種概念所作的勾劃,難以肯定地表明在1844—1845年以前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人就已經具備成形的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然而,到1844-1845年的時候,他們開始相當自覺地利用歷史唯物主義,——用馬克思的話來說,——作為他們以後的一切研究工作的“指導線索”。

嚴格說來,歷史唯物主義並不是一種哲學;把它解釋為一種以經驗為依據的理論(或者更精確地說,若幹經驗論命題的一種綜合)倒是最合適。這就是為什麽馬克思和恩格斯經常強調他們的事業的科學性質,他們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宣稱自己的方法並不建立在由哲學理論引申出來的抽象和教條之上,而是建立在對現實的條件進行觀察和精確的描繪之上,簡單說來,是建立在“可以用純粹經驗的方法來確定”的前提之上。馬克思和恩格斯有時也給歷史唯物主義提供單純的先驗的論據,但這些論據並不是非常有說服力的。對於一種如此大膽地要求揭示歷史和社會的理論來說,只有當它有能力為社會和歷史的調查提供一種切實可行的研究規劃時,它的正確性才能得到充分的證實。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以一段非常緊湊的文字把上述的要求表達得淋漓盡致。盡管這篇《序言》的可靠性並不是沒有受到挑戰,但由於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至少兩次把它作為自己的唯物史觀的指導來提起,這個事實使它權威性得到加強。這篇《序言》的主題貫穿在馬克思主義學說的主體中,對它們的解釋當然還必須以其他地方的論述為依據。馬克思在《序言》中斷定,由生產關系構成的社會經濟結構是社會的現實的基礎。正是在這個基礎上豎立起“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另一方面,社會生產關系本身則又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相適應。就是這樣,“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1頁)。

隨著社會的生產力的發展,它就跟如今束縛著它的發展的現存生產關系發生矛盾隨著這個矛盾使社會發生分裂,人民群眾也或多或少借助意識形態的形式顯示出“意識到這種沖突並力求把它克服”,於是“一個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這種沖突的解決會有利於生產力,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生產能力的繼續發展,新的更高的生產關系(它的物質前提已經“在舊社會的胎胞中成熟”)將隨而出現。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代表了社會經濟形態的幾個演進時代中的最近的一個,但它也是最後一個對抗的生產形式。隨著它的消亡,人類社會的史前時期也將告終。

上述表明,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核心命題(雖然有些馬克思主義者對它避而不提)就是:標志著人類歷史發展階段的不同社會經濟組織,它們的興起或衰落決定於它們是促進還是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因此,生產力的發展也就說明人類歷史的一般過程。然而,生產力不僅包括生產資料(工具、機器、工廠等),而且還包括勞動力——技能、知識、經驗、以及人在工作中所發揮的其他才能。生產力就是社會在從事物質生產中所掌握的各種力量。

生產關系據說是要同社會的生產水平相適應,它們把生產力和人聯系在生產過程中。生產關系從廣義上說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在現實生產過程中所必須具備的技術關系;另一種是支配著生產能力和產品的經濟管理關系(在法律上則表現為財產所有權)。這是物質工作關系和它們的社會經濟外殼之間的對照,而馬克思曾尖銳地批評把這兩者混為一談的人。經濟結構的類型是隨著它們的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不同而各異。“不論生產的社會形式如何,勞動者和生產資料始終是生產的因素……實行〔它們的〕這種結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會結構區分為各個不同的經濟時期”。(《資本論》第2卷,第44頁)。

與此相聯系的生產方式這一概念,也是具有類似的雙關含意。馬克思有時把它嚴格地用在生產的技術本質或方法的意義上,例如他曾說資本主義“在生產方式中帶來日常的革命。”而他更為經常地把這個概念用在另一種意義上,即用來說明作為某種生產關系結構的結果而出現並在其內部發展起來的生產的社會制度(方法或方式)。由此可見,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是說明人與生產力之間的一種特殊聯系,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則牽涉到商品生產(參看商品條目)、取得剩余的某種方式、勞動時間決定價值,等等。(此外,馬克思有時候還用“生產方式”來概括部門生產收益的技術特征與社會特征兩者)。在任何一個現實的社會形態中,可能存在一種以上的生產方式,不過在《大綱》的導言中提出,“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種一定的生產決定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4頁)。

生產力的發展決定生產關系及其所具有的生產方式,其原因正如馬克思在給安年柯夫的信中所寫的:“人們永遠不會放棄他們已經獲得的東西。”但為了保持“文明的果實”,他們將改變他們的生產方式——生產的物質關系或社會關系或是兩者——以適合於既得的生產力並有利用它的繼續發展。由此出現的經濟結構則又形成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可見,生產力並不對社會領域起直接形成的作用。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只能勾劃出歷史的大致的輪廓,即社會與經濟進化的主要形式。

生產關系能夠影響生產力發展的勢頭和質的方向。資本主義的顯著特點,就是它的把社會提高到一個以前所夢想不到的生產發展水平的這種傾向。然而,這種現象是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因為根據馬克思的命題,所出現的生產關系其所以能夠確切地做到這點,正是由於它們有能力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的緣故。與此相關的是,人們經常注意到,標志著資本主義誕生的那種生產力並不同於說明資本主義的特點的那種生產力——例如大規模機械化生產所特有的工廠和機器;可是,歷史唯物主義卻已預見到資本主義是作為對當時生產力的水平的反響而出現的。

今天的某些馬克思主義者否認生產力的決定作用,而是讚同由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共同決定的思想。當然,馬克思承認這兩者的相互影響作用,事實上他也論述過生產關系對生產力影響作用的若幹特殊事例,可是在他的所有的一般理論見解中,卻都是強調了生產力所起的基本決定作用。由於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生產力顯然應居首要地位,這就能夠回答為什麽一般會出現不同的社會經濟形態這個問題。

據馬克思看來,社會的法律和政治的機構顯然屬於上層建築機構,它們的基本性質是由現存經濟結構的本質所決定的。至於其他哪些社會機構可能成為上層建築的一部分,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參看基礎和上層建築條目)。當然,馬克思認為社會的不同範圍和領域反映著占支配地位的生產方式,而一個時代的一般意識則是由其生產的本質所決定的。馬克思主義關於意識形態的理論還斷定,某些思想的產生或傳播,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於它們承認現存的社會關系或維護特殊的階級利益。雖然經濟對法律的和政治的結構的決定作用相對來說比較直接,然而它對其他社會領域、文化和意識的影響一般說來則比較弱,而且程度也不一樣。歷史唯物主義看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之間的不同層次,可是它們之間的這些關系還必須進一步清理,使其不僅能泛泛地適用於社會,而且適用於每一種特殊類型的社會經濟組織。馬克思把上層建築來源於基礎看成是一個規律,可是這個規律是規律之規律。在每個社會形態中,都有更加特殊的規律支配著這種一般來源的具體的實質。根據這個道理,馬克思在《資本論》的一個重要腳注中(見第一章第四節)提到,一個時代的生產方式對該時代的社會領域的各個方面起著相當重要的支配作用。但是,以基礎和上層建築這一比喻所假設的各種機制的實質和力量,是屬於歷史唯物主義中最有爭議並且是長期爭持不下的問題之列。馬克思的理論並不把上層建築看作是經濟基礎的一種附帶現象,而且它也不忽視法律的和政治的制度的必要性。這正是因為上層建築是需要用來組織和穩定社會,而經濟結構所帶來的這些制度則是最能適合於這個社會的。同時,上層建築和基礎也不是像塑像和底座的那種關系;因為上層建築對基礎起“反作用”,乃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則之一。

法律是特別需要用來去固定現狀,使其具有“擺脫了單純偶然性和單純任意性”的獨立性(《資本論》第3卷,第894頁)。這種職能本身賦予法律領域以某種自主,因為現存的生產關系是以一種抽象的、法典化的形式來加以表現和合法化,從而孕育了思想意識的錯覺,即認為法律對於經濟結構是完全自主的。此外,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在自由行為者之間簽訂的合同的虛假的法律關系,掩蓋了生產的實質,特別是掩蓋了把工資勞動者束縛在資本之上的那些看不見的線索(參看《資本論》第1卷,第23章)。在前資本主義社會,譬如說在封建社會里,傳統和習慣也具有一種類似的穩定的職能,並且也可能有一定程度的自主。在那里,社會生產關系的實質則被封建社會的其他生活領域所特有的覆雜的人身支配關系弄得模糊不清。

令人奇怪的是,在《序言》並沒有出現馬克思所強調的階級分析,而這種分析卻是在若幹重要方面跟上述的唯物主義命題相聯系的。在社會的生產組織中,人們對於生產力和產品有著不同的關系,而這些關系在任何一種生產方式中都具有某種特點。從現存社會生產關系這個意義上來了解個人的經濟地位,跟其他人一道確立了某種共同的物質利益,並決定了他們的階級身份。人們所熟知的關於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定義,也就是通過人們各自購買或出售勞動力(其基礎則為擁有或不擁有生產資料)來確定的。

通過以上方法確定的階級地位,決定著該階級成員所特有的意識或世界觀,這就是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中心命題。例如,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談論到正統派和奧爾良派時,就強調指出其中每一個階級(應為集團——譯者)在它的社會—經濟地位的基礎上建立起“由各種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觀構成的整個上層建築”。不同的階級的物質利益使它們發生分裂並導致它們之間的鬥爭。階級的差異還表現在它們的成員在不同程度上意識到他們是屬於某一階級,因此階級之間的對抗並一定能夠被其參加者辨別出來,它也可能僅僅通過一種神秘的或思想意識的形式而被理解。

一個階級的最後成功或失敗決定於它對生產力發展的關系。用《德意志意識形態》的話來說,“那些使一定的生產力能夠得到利用的條件,是一定的社會階級實行統治的條件”(《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76頁)。凡是有能力並有動力去建立和維護為促進生產力發展所需要的生產關系的階級,也就有穩當的領導權。因此,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的事業的最後勝利,如同資產階級早期的上升一樣,是由歷史的基本潮流所保障的,而古代世界的奴隸們的英勇起義則是注定要失敗的。由此可見,歷史唯物主義認為,階級統治對於強迫直接生產者提供高於維持其生存水平的生產率來說,既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哲學的貧困》一書這樣說道:“沒有對抗就沒有進步”,“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規律……到目前為止,生產力就是由於這種階級對抗的規律而發展起來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04頁)。然而,資本主義所帶來的生產力的進步,不僅正在消滅階級統治的可行性,而且還消除它的歷史合理性。由於國家主要是一個階級取得它的統治的工具,它將會在階級後的社會中消亡。

歷史唯物主義斷言,階級的沖突和人類歷史發展的基本軌道,都可以通過生產力的發展得到說明。然而,生產力的發展還必須根據說明各種特殊生產方式的性質的那種理論模式來進行理解。如果就任何一個特殊的社會而言,這種理論是非常抽象的。例如,馬克思是抽象地來論述資本主義的發展,而這種抽象的論述是有異於任何一個資本主義民族國家的特殊面貌的。《資本論》突出地宣稱社會主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它並不據此去授權一個人去預計社會主義會在任何一個特定的時間或地點來臨,它只不過是肯定資本主義的發展傾向是會導致社會主義的。同時,也不是每一個社會的特殊發展過程都在單純地重覆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某種普遍的辯證法。社會是很少孤立存在、不受觸動和不受它們外界的生產力的影響的。因此,世界上每一個社會集團都不是注定要經過同樣的發展階段,而且任何一個特殊的社會形態的演進也不單純是一件內部生產發展的事情。盡管歷史唯物主義允許某些國家在發展上落後或者是跳躍前進,可是它們的發展進程仍然必須在社會經濟進化的圓拱形模式內加以說明,而且其發展原因還必須歸諸於生產力。

《序言》把亞細亞、古代、封建以及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列為人類發展的幾個主要時代,但是這些時代只是從總體上標志著社會經濟演進的一般階段,而不是歷史要求每一個國家毫無例外地去攀登的具體步驟。馬克思在1877年11月寫的一封著名的信中,就否定了“任何一種要求每個民族非接受不可的關於普遍進程的歷史哲學理論”。然而,這段經常被人們引用的話,並不足以否定歷史決定論。馬克思可能是經常地相信一種必要的生產力決定著歷史的演進,但同時並不認為每個社會集團都事先注定要經過同樣的歷程。事實上,馬克思看來似乎曾經想修訂他的特有的歷史分期圖式(或者至少是封建社會以前的那些分期),因為他並沒有對人類早期的生產方式進行詳細的分析。從原則上說,馬克思對歷史發展圖式所作的這種變通以及他對資本主義所作的分析(還有所設想的向社會主義的過渡),是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信條的。我們應當記住,歷史唯物主義並不自命要對歷史的每一個最終的細節作出解釋。在它的廣闊的視野之下,許多歷史事件,當然還有它們所采取的特殊的形式,都是帶有偶然性的。這種理論也不謀求對個人行為進行科學的解釋,雖然它試圖把這種行為納入其歷史的範疇。就歷史具有不可逆轉的傾向性而言,這些傾向性則不決定於個人的選擇。作為一種社會科學理論的歷史唯物主義所含蘊的解釋能力,使它不至囿於哲學的決定論。

由於歷史唯物主義在馬克思主義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馬克思主義的不同政治派別和思潮便往往以各自對這種理論所進行的不同的解釋來相互區別。上面所介紹的是一種很標準的解釋,但是無論在這種理論的基本概念和定理方面,還是在它的不同組成部分的相對重要性這個問題上,都貫穿著激烈的爭論。要使歷史唯物主義成為一種以經驗為基礎的首尾一貫的理論,而不把它貶低為若幹陳詞濫調的湊合,這項任務證明是非常艱巨的。這個理論提出了的長遠要求但又缺乏一致的解釋,就這點來看,要對它的活力作出精確的估價是非常困難的。

辯證唯物主義

辯證唯物主義,與以歷史唯物主義為特征的馬克思主義科學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它一直被廣泛地認為是馬克思主義的哲學。這一術語大概最初是由普列諾夫於1891年使用的。隨著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讓位於其後繼者們的著作,在馬克思逝世後的第一代馬克思主義中出現了辯證唯物主義的速寫詞“Diamet”(這一速寫詞在蘇聯特別流行)。這一過渡使馬克思主義本身具體化,辯證唯物主義成了馬克思主義的本質。指導這第一代馬克思主義者的有兩部創始人的最著名的著作:馬克思的《資本論》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論》。《資本論》代表了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經濟科學;《反杜林論》中的恩格斯則被認為以“最終形式”闡述了馬克思主義哲學。辯證唯物主義是第二國際的有力思想武器,俄國革命勝利後,則成了共產黨正統觀念的本質。

就其本身的約定條件,辯證唯物主義是由兩種資產階級哲學混合而成的:一是自然科學革命和啟蒙運動的機械唯物主義;另一是黑格爾唯心主義的辯證法。前者的機械論與辯證法是不相容的,後者的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也是不相容的;這兩者作為“形而上學”和“觀念形態”是排斥的、對立的。結果就出現了“世界觀”意義上的哲學,即恩格斯稱之為“共產主義世界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9頁)意義上的哲學。認為它是符合整個具體現實的理論主體,是科學意義上的理論;作為一種“自然哲學”,它隨著各個專門科學的不斷成熟,既可概括它們的發現,又為這些發現所證實;這一理論還包括歷史唯物主義的社會科學。因此,盡管馬克思的理論著作是研究社會的,但恩格斯卻通過提出“自然辯證法”創立了辯證唯物主義,其依據是“在自然界里,同樣的辯證法的規律……發生作用,正象在歷史上這些規律支配著……事變一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51頁)。因此,辯證唯物主義的主要理論就被表述為支配“自然、人類社會和思維”的極其普遍的科學規律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81頁)。這一理論,一般說來是恩格斯的特殊貢獻,它的政治目的是論證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性,用自然科學所取得的有認識價值的重大證據去補充歷史唯物主義,同時使其它通常需要這種支持的政治和文化運動,如杜林的著作或“社會主義達爾文主義”得不到支持。

唯物主義同辯證法的結合,兩者都發生了變化。嚴格地說,辯證唯物主義的唯物論不象其傳統的原型那樣是簡化論的。它不把觀念簡化為物質,而是堅持其最終的同一性。從邏輯上說,它認為物質和觀念是不同的,實際上是對立的,但在其統一中,物質卻是最基本的或者必要的。沒有精神物質可以存在,但反過來就不行,而且精神從歷史上就是由物質產生的並依賴於物質。由此可見,各個成熟的專門學科構成了一個統一的體系,其基礎是物理學,雖然這些專門的學科並不能簡化為物理學。從認識論的角度也同樣可以看出,物理學向我們提供的是不受精神制約的客觀現實的知識。辯證法的內容所維護的是,具體的現實並不是無差別統一體中的靜止的實體,而是一個有差別的、充滿矛盾的統一體;對立物的沖突使現實在不斷產生進化和革命的歷史進程中前進,並在其革命的或間斷的變化中產生真正具有新質的事物。這種辯證法的唯物主義所理解的精神就是這種新出現的事物本身。從邏輯的最基本的理智角度來看,現實的矛盾性質應理解為,矛盾的陳述是符合現實的,因而需要一種特殊的能取代形式邏輯及其無矛盾的基本原理的辯證邏輯。

因此,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規律有:(1)由量變到質變的轉化規律,根據這一規律,漸進的量變將導致革命的質變;(2)對立統一的規律,它認為具體現實的統一是矛盾或對立的統一;(3)否定之否定的規律,它認為在對立物的沖突中,一個對立物否定另一個對立物,但是在一個更高的歷史發展水平上的否定,它保留了兩個被否定項中的某些東西(這一過程有時被表述這正題、反題和合題的三段式)。

無疑,馬克思的社會學說既是唯物的,又是辯證的,而且聲稱是科學的。如果要證明它所聲稱的具有認識上的科學長處,那末它就必須同既定的自然科學具有重要的一致性。但也可能存在其它的和比恩格斯及辯證唯物主義所認為的更可靠的一致性。而恩格斯和辯證唯物主義所認為的那種一致性就是構成關於整個現實界的普遍理論的共同內容,即“共產主義世界觀”。總之,把辯證法與唯物主義,特別是把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及其機械的簡化論強烈傾向與超然的客觀主義聯在一起,是有問題的,有矛盾的。這就是突出自然科學和突出作為社會的自然科學的歷史唯物主義,而這種歷史唯物主義在馬克思主義內部是與辯證唯物主義不同的。結果,辯證唯物主義把歷史唯物主義推向經濟主義,認為在社會物質基礎中只有經濟,乃至只有經濟的“最重要的物質”方面即生產技術,才具有真正的因果效能,政治和理論的上層建築只是附屬現象。列寧和毛澤東都是致力於倡導“共產主義世界觀”的人,他們抵制經濟主義,但排斥革命的經濟主義影響卻在第二國際的馬克思主義和後來的共產黨的正統觀念中存留著。

在20和30年代,隨著俄國的革命蛻變為斯大林主義和黨的官僚政治,辯證唯物主義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總的支配,在蘇聯範圍之外逐漸開始崩潰了,並讓位於另一種馬克思主義哲學即馬克思主義人道主義。這種馬克思主義人道主義的主要理論家有盧卡奇和科爾施,他們反對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強調黑格爾的辯證法;而馬克思早期哲學著作的重新發現似乎證實了他們的論點。阿爾都塞和德拉—沃爾佩學派在過去的20多年中,則嚴厲譴責了上述黑格爾化傾向。與這種西方馬克思主義不同,蘇聯馬克思主義一般仍堅持辯證唯物主義,雖然最近也現出了一種趨勢即反對那種用以替代形式邏輯的特殊邏輯的概念。

無產階級專政

這是馬克思政治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列寧主義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在致約瑟夫·魏德邁的信中(1852年3月5日),馬克思雖然否認是他發現了階級或階級鬥爭,但卻堅持認為:“我的新貢獻就是證明了下列幾點:(1)階級的存在僅僅同 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系;(2)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 無產階級專政;(3)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 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 無階級社會的過渡……”(《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79—480頁)。然而,馬克思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準確地說明無產階級專政這一概念到底是什麽意思。在《法蘭西階級鬥爭》中,他談到了革命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認為這種社會就是“ 宣布不斷革命,就是無產階級的 階級專政,這種專政是達到 消滅43一切階級差別……必然過渡階段”(《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79—480頁)。在《哥達綱領批判》中,他也曾指出“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一個從前者變成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一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只能是 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21頁)。但是以上論述和馬克思著作中提到無產階級專政的其他地方,都沒有對它作進一步的解釋。

不過,有一篇重要的馬克思著作,即關於1871年巴黎公社的小冊子《法蘭西內戰》, 我們倒可以把它看作是他對他心目中的無產階級專政的詳細描述。馬克思後來說巴黎公社“不過是在特殊條件下的一個城市起義,而且公社中的大多數人根本不社會主義者,也可能是社會主義者”(《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422頁)。然而,恩格斯於1891年為《法蘭西內戰》新的德文版所寫的序言中卻說:“請看看巴黎公社吧。這就是無產階級專政”(《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36頁)。根據馬克思對巴黎公社的看法,恩格斯的觀點是有根據的。

對馬克思來說,巴黎公社的意義(“是終於發現的、可以使勞動在經濟上獲得解放的政治形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78頁)就在於,它不象以衣的專政,它已開始粉碎國家機器,並把權力交給人民。“先前屬於國家的全部創議權都已轉歸公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75頁);公社的市政委員會由普選產生,而且委員會的大部分成員“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認的工人階級的代表”;“公社不應當是議會式的,而應當是同時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機關”;公社廢除了警察和常備軍,並以武裝起來的人民卻取代他們;像其余的一切公務人員一樣,“法官今後應該由選舉產生,對選民負責,並且可以撤換“;所有的公職人員都只應領取相當於工人工資的薪金(《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375頁)。馬克思還說:“公社制度將把靠社會供養而又阻礙社會自然發展的寄生贅瘤——‘國家’迄今所吞食的一切力量歸還給社會機體“(同上,第337頁)。總之,馬克思把巴黎公社看作是將權力交給工人階級並建立一個盡可能接近直接民主政權的嘗試。

這表明,根據馬克思的理解,無產階級專政的含義就是字面上所說的,即他所認為的無產階級專政不僅是一種統治的形式,無產階級在其中將行使迄今由資產階級行使而實際的管理任務委托其他人的那種統治權,而且也是一種管理形式,工人階級在其中將實際進行管理並迄今履行由國家執行的許多任務。

這種把無產階級專政既看作是統治形式又看作是管理形式的觀點,在列寧的《國家與革命》中得到了最有力的表述。列寧的這部著作是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嚴格依據馬克思對巴黎公社的闡述而寫成的。然而,這部著作沒有涉與無產階級專政有關的一個重要問題卻黨的作用。因為“無產階級專政”與“黨領導下的無產階級專政”顯然是有很區別的,而在理論和實踐上流行的恰恰是後一種表述。

同樣地,對這一概念所附加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含義已出現了問題,這就是把無產階級專政解釋成是在革命過程中和在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的過渡時期中無產階級對自己敵人的一種無情鎮壓。列寧在1918年底就曾寫道:“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采用暴力手段來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列寧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5卷,第237頁)。這就意味著國家及其強制機構可以根據不嚴密的法律條款和借無產階級的名義來使用鎮壓手段。

關於無產階級專政,一直存在爭議,西方馬克思主義者認為無產階級專政就是無產階級的自由人聯合體,就是沒有政治獻金制度與資產階級利益的代表參選的民主政治,東方馬克思主義者認為無產階級專政就是無產階級政黨的一黨專政。